本报龙门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潘子璐、曾素红)医生开药单时漏写注射量,护士错把毫克当成克,导致一老农中毒。惠州市龙门法院龙潭镇司法惠民工作站接访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处置,调解农民老谭与龙门县某卫生院的医疗纠纷,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院方答应一次性赔偿4万元。
医生开药漏写单位毫克
据惠州中级法院昨日通报称,老谭今年60多岁,是龙门当地的农民,2013年2月14日因肠胃不适到龙门县某卫生院治疗,在治疗期间注射一种药物后出现不适。
经查明,卫生院的医生在写处方时将阿托品药物漏写单位毫克,护士在注射阿托品药物时当成是克,导致老谭因注射过量的阿托品而中毒,治疗一段时间后,老谭仍然觉得身体不适,出现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影响了日常的农活。
老谭的家人认为是阿托品中毒后遗症,因此要求院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而卫生院称在查找相关资料后没发现有阿托品中毒后遗症的病症,不同意赔偿10万元,只能赔偿2万元。
医院一次性赔偿4万元
在摸清情况后,龙门法院龙潭镇司法惠民工作站工作人员前往当地综治维稳中心与龙门县政法委、综治办、龙潭镇府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矛盾化解。
据悉,在调解此案过程中,法官建议老谭申请司法鉴定,查明患者现在出现的症状是否阿托品中毒后遗症,再商讨赔偿事宜,但是家属言辞激烈,情绪激动,场面几欲失控,家属认为现在的技术不发达,不同意去鉴定,而卫生院称最多赔偿2.5万元。
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诉讼风险的角度力劝双方互谅互让,经过数次调解,患者家属同意降低赔偿款,双方达成协议,卫生院一次性赔偿4万元给患者,并承担患者在中毒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作者:秦仲阳 潘子璐 曾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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