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14日电(索有为 黄彩华 梁柱威)在广东省东莞经营餐厅的港商陈某钊拖欠装修费用9万多元人民币(下同)不给,还多次恶意对抗法院执法,法院为此先后开出三张罚单,累计罚款共9万元。东莞市第二法院14日透露,陈某钊日前终于认错,缴纳执行款9万多元及罚款9万元。
经查,香港居民陈某钊与他人一起在东莞市长安镇共同经营一家餐厅。2011年11月,负责该餐厅装修的左先生因装修费用问题,将陈某钊及其合伙人告上法庭。2012年7月,东莞市第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某钊及其合伙人支付左先生工程人工费、材料费共9万多元。陈某钊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12月,东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判决生效后,陈某钊及其合伙人并没有履行债务。2013年1月4日,无奈的左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电话通知陈某钊前来法院,但陈某钊置之不理。1月22日,再次被传唤的陈某钊终于来到法院,但声称对终审判决不服,不愿交钱。执行法官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陈某钊竟大吵大闹,态度嚣张。法院遂当天决定对陈某钊的抗法行为罚款2万元。但收到罚单的陈某钊仍拒绝还债,也不缴纳罚款。
此后,陈某钊在房子被查封、车辆被扣押、餐厅被查封的情况下,仍谎话连篇拒不还债。被拘留后承诺还钱换得自由身后,竟撕毁法院封条偷偷重新营业,还试图串通他人给假口供。5月9日,收到第三张罚单的陈某钊终于表示悔意,向法院作出了书面检讨。
东莞市第二法院称,陈某钊已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9万多元及三次罚款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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