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孤身约会 租住房内遭男友等三人轮奸
2013年05月15日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16岁少女孤身约会 租住房内遭男友等三人轮奸]
女子孤身约见男友,租住房内被三男子轮流施奸淫。5月1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黄某、林某及李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林某有期徒刑八年、李某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查,2011年10月1日,黄某与曾丽(化名,16岁,某中学学生)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2011年10月15日下午5点多钟,曾丽约黄某见面,黄某带林某在龙南县马牯塘新汽车站与曾丽见面,二人将曾丽带至龙南县金太阳钢材店308出租房。黄某以语言威吓并强行脱去曾丽的衣服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林某将房内的灯关掉并帮助黄某抓住曾丽的左手和左脚,黄某得以与曾丽发生性关系。随后,林某脱去自己的衣服企图与曾丽发生性关系,因曾丽强烈反抗未得逞。
此时,李某敲门进入308房,发现黄某及曾丽光着身子躺在床上,遂强行压在曾丽的身上,因曾丽反抗而未得逞。之后,林某又叫李某帮忙分开曾丽的腿,再次试图强行与曾丽发生性关系,李某在帮林某的过程中,对曾丽脚踢巴掌打。
法院认定,黄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此后伙同林某、李某亦企图与被害人曾丽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的反抗而未能得逞,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同时,林某、李某属于未遂,可比照既遂减轻处罚;李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黄某、李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王恰、记者朱超)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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