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中介市场乱象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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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散布涨价信息、捆绑收费、捂盘惜售、赚取差价、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经委托骚扰他人……但凡接触过房屋中介市场的人,都会对以上诸多中介“黑手”深有体会,中介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对购房、租房者进行坑蒙欺骗的行为,长期饱受诟病。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对诸多房屋中介市场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系统规范。据观察,自意见稿一出,广大深受其害的网友纷纷吐槽,表达自我诉求,我们期待这一管理办法能切实肃清目前存在的各种房屋中介弊病,同时,也深切呼吁广大中介,不坑不蒙,真诚点,善良点,该是你的钱不会少一分,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利益而不择手段,成为人人痛恨的“硕鼠”,相信他们不劳而获的“好日子”也为时不多了。
【调查问卷】房屋中介服务,您满意吗?
代收房租赚差价
中介一般会设置1到2个月的房屋空置期,空置期不支付房租。中介拿到房子后,自己找租客将房屋出租,收取租客的租金。这种双边代理的目的是“吃差价”:以低的价格从房东手里租来房子,再以高的价格转租给他人。
散步涨价信息
中介为寻求更高的经济回报,在住房市场并未达到一定程度时,通过给业主散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哄抬房屋价格,造成虚高,这样的行为致使房东不断按照这一虚高价位要求租户涨价,广大租户深受其害。
电话短信骚扰 在外摆摊立牌
很多市民经常会遭遇的被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并没有委托中介机构,但不断收到电话、短信“骚扰”,中介用打电话、发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同时,中介门店在发布房源时,经常在经营场所外摆摊立牌、发放广告传单。
国五条”后,中介协助避税
“国五条”出台后,由于二手房税费成本陡增,中介“协助”避税频频被媒体曝光。对于一些现存的中介避税伎俩,一位中介公司的老总坦言,市场上的所谓避税方法基本有两种,一种是签订阴阳合同,通过最低计税价格和成交价之间的差额,来达到避税目的;另外一种就是通过特殊的代理公司,办理假契税发票,将未满5年的房源改成5年的,从而达到免税的目的。
租房续约再交中介费
一些租客通过中介租房,第一年已付中介费,第二年续租时,被要求再次缴纳中介费。不少租客认为这个“霸王条款”很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大部分中介在进行二手房居间服务时,不但第一年收取中介费,如果续租,还必须再缴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中介的信息服务只提供一次,因此从第二年起收的中介费是“不劳而获”。
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由于北京中心区租金价格连年上涨,不少中介便把房产进行隔断,如将一个两居室隔断成5居室,这样单价虽然下降了,但整套房子的租金收益提高了。但分割出租极易造成安全隐患。
未过户就付费
房屋还未过户,中介费却已经付清了,这是很多二手房买家面临的难题。按照中介一贯做法,中介费都是在确定购房意向或者交纳定金、完成网签时,就要支付。然而一旦交易发生“意外”,不能完成购房,钱再退就难了。不仅如此,还有很多中介公司在收了中介费后,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屡受诟病。
北京出台管理办法期待肃清乱局
北京拟出台的《办法》中,最大变化就是叫停“房屋银行”,《办法》拟规定,原来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费用的中介机构,应当于自规定之日起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对于还在合同期内的业务,则要主动与委托人签订补充协议,并于规定时间前将租金支付方式调整为租赁双方自行划转。
拟禁止的规定中包括中介用打电话、发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的行为,而中介门店在发布房源时,不得在经营场所外摆摊立牌、发放广告传单。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混合标价、捆绑收费、捂盘惜售、赚取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资金、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经委托骚扰他人等20种房地产经纪行业违规行为。
《办法》中拟明确规定:中介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服务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方可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简单说,就是中介费有望变为事后收取。
《办法》中拟规定中介机构及人员禁止“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多贷款等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办法》中拟明确规定: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也就是说,如果是同一房租的租赁双方进行续约,中介不能再次收取中介费。
《办法》要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时,要实地核查机构基本信息和公示情况。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营场所公示内容进行不少于1遍的现场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接到现场核查通知的,应当事前备齐业务档案和相关资料并要求从业人员到场候检。
《办法》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实行全国统考;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北京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取得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受聘于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注册于1个部门或分支机构后方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佩戴统一配发的胸牌,并实名从业。
网友集中大吐槽:取缔中介!
[北京网友狮威工控]
北京的租房中介基本都是黑中介,不讲信用、下套让给你钻进去,签合同的时候你是爷爷,签完交钱了你就是孙子了,比如把你的交房租时间写在大年初一,晚交一天就要赔偿他几百块违约金,不再续租的时候以打扫卫生和房屋有一些损坏为由苛扣你的押金,最后算下来你还得找房屋中介的钱,更黑的是房屋的中介勾结社会上的人,你要是以房屋中介违约不交房租,这些人会把你清理出去,以中关村为代表的大钟寺、联想桥、四通桥、人民大学附近的黑中介尤其要注意,一般租房的人找中介是迫于无奈才找他们的,当时他们盈利的亮点却靠苛扣北漂者的血汗钱!!!!!
[河北廊坊网友love金麒麟]
我是长期在北京租房者深有体会,中介公司从房主便宜租来房子,再加价、加中介费出租给租房人,不让房东与租房人见面,从中牟利,而且不给发票。以此看来国家的税收损失有多少,尤其是北京有房出租的又有几个人缴过税这是一个大大的漏洞,怎么没有人和部门去管管,别拿着纳税人的钱不给纳税人办事,真正坑的是辛苦打工的劳苦大众,悲哀!
[北京手机用户网友]
就不应该有中介公司!他们付出的劳动无非是跑跑腿打打电话,值那么多中介费吗?政府应该建立预售平台,免费服务百姓。
[北京网友爱喝信阳毛尖]
必须取缔这些渣滓。真要取缔了老子放鞭炮庆祝,出了一口恶气。
[北京网友fengye]
这个管理办法早该在国五条后续出台实施执行了。房价、房租连续不断上涨的原因有50%在于中介公司,这些中介到处挂牌涨价、做虚假广告,阻止房主和租户直接联系,收取房租差价和不正当的佣金,严重干扰了国五条的顺利贯彻执行,百姓反响很大,是该到整顿和规范的时候了。
[北京网友julie2010]
取消中介,支持由政府来管,这样可以抑制房租天天涨!房租稳定了,对于个人租房的,都是对城市的建设有贡献的人,住房应该稳定;对于租房开公司的,房价天天上涨,增加了很大的成本,没有小企业的经济支持,哪来的社会繁荣和稳定啊。所以,房租上涨和房价上涨都是万恶的!!!
[北京网友雅寒居士]
房屋中介根本就是房价上涨的推手,应该取缔!官员们应该听听民众的心声,现在的打工者早已不堪高房租的重负,无奈只能一次次地搬家、一次次地换小房子,而且住房条件越来越差,这些都是房屋中介们不断推高租金导致的!
[北京网友虎虎生威俱乐部]
对那些违规操作的中介,要严打不能手软,罚他个倾家荡产,不能给他留空子,建议取消中介。
[北京网友戴眼镜的老胖子]
把房屋出租中介工作交给街道居委会,安全、没有中介费。便于管理。房屋出租中介工作变成政府行为,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北京人就业。
编后语: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各类中介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尤其面对住房这类刚性需求,房屋中介的作用不言而喻。然而正是凭借这一行业的先天优势,房屋市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也滋生出各种不良行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广大购房、租房者深受其害。北京市针对这一乱象出台管理办法,期待能达到肃清乱局的效果。但从长远而言,房屋中介市场要得以正本清源,还得依赖整个社会的监督以及从业者道德的自律,在这里,代表所有网民提醒那些有不良记录的中介们:真诚起来,善良起来,才会赢回你们的名声与尊严! (来源:新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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