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游客三亚打警察案开审 3人被控寻衅滋事罪
2013年05月17日05: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东北游客三亚打警察案开审]
南都讯 2012年12月发生的“黑龙江游客三亚打警察”案,于昨日上午在三亚市城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就翁志刚等3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宋连涛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罪提起公诉。
追打协警欲抢警枪
检方起诉书称:2012年12月19日19时,翁志刚、岳丹和其朋友李建林、宋洪斌以及宋连涛等人,在三亚大东海东北人酒楼吃饭喝酒后,便驾驶岳丹的保时捷轿车到大东海夏日百货,将车停放在停车场10号停车位,到附近的烧烤摊继续喝酒。22时30分许,翁志刚等人取车往出口方向行驶约40米时,发现车底下有一块水泥块,便叫喊停车场的保安过来处理。这时,大东海派出所的协警员蔡洁清正好下班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翁志刚误认为蔡洁清是停车场的保安,就大骂蔡洁清并冲上去对其踹打。蔡洁清被打后,联系在附近巡逻的协警员肖海川前来处理。
肖海川赶到现场,对翁志刚等人表明身份。翁志刚大声说,“派出所的算什么,我们黑龙江的打的就是三亚公安!”随即,抬腿踹蔡洁清,并和岳丹、李建林一起拉扯、追打肖海川。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副所长麦范带王著等人到达现场时,宋连涛企图抢夺执勤民警王著佩戴的手枪,被察觉后当场将其控制住。当日22时49分,翁志刚等4人被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对检方指控表示异议
检方认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连涛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中,在检方阐述整件案件经过的调查结果后,翁志刚等人的辩护律师与检方向翁志刚等人询问了当天事件的相关问题。翁志刚等3人对检方的公诉内容表示异议。其中,宋连涛在庭上情绪不稳,痛哭流涕只承认自己妨害公务罪,对于其它罪行予以否认,希望宽大处理。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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