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黔在线
金黔在线 去修车厂应聘小工,伺机盗走摩托车,刚开出修理厂就被逮住。昨日,花溪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颜某曾经学过汽车修理,2012年底从湖南到贵阳打工,2012年12月22日到花溪一家修理厂应聘。面试没有合格,颜某离开修理厂时,看见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停在厂门口,一时贪心就顺手偷走,不料刚开出厂门就被车主抓住扭送公安机关,经鉴定,摩托车价值55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颜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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