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珍爱生命从文明走路开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将被处罚10元钱
城市晚报讯 昨日起长春市交警部门开始对“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进行处罚。在整个整治的过程中,交警部门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然而从早上7时到中午11时,十余名交通违章的行人中,除了一名女士承认错误甘心接受处罚外,其余人见到民警撒腿就跑。
长春交警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张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而目前长春交警部门对行人的处罚只是10元钱这个标准。
镜头一 人民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 女子面对处罚不理不睬 5月20日,长春始终下着大雨,在长春市多个主要路口都能看到长春交警特勤大队民警与康师傅饮品的志愿者们。据长春交警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张艳表示,其实文明行走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长春市政府更是将每周二定为“文明走路日”,“我们还是希望本着人性化以教育为主,希望每一位行人能理解,其实交通安全就在我们脚下。”
早上7时,人民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当一名女子闯红灯从车流中穿梭而来时,交警马上过去劝阻,并告诉她这种行为将被处罚。然而这位女子丝毫没有理睬,而是一直往前走。面对这样的情况,清障中队的中队长王国栋说,其实文明行走是对自己负责,作为交警部门他们无权强行扣留不配合的交通参与行人,面对很多人的不理解他们也表示无奈。
9时,一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闯红灯从人民大街由北向南驶来,交警上前拦截,然而面对交警,男子迅速加速通过,险些将交警拽倒。
镜头二 人民大街与光明路交会 女子被罚承认不该闯红灯 上午10点,在人民大街与光明路交会处,当红灯亮起时,一女子还在迅速地走着。下着雨,她支撑的伞很容易遮挡住她的视线,但她还是在车流中穿梭。交警将其拦截下来,女子听到交警说要处罚,撒腿就跑,面对路面川流不息的车辆,交警没有继续去追她。
几分钟后,一女子打伞闯红灯从人民大街东向西过马路,面对交警的教育,女子不好意思地表示她愿意接受处罚。她说知道闯红灯不对,但是太着急了,而且这些年也习惯了不看红绿灯过马路。女子交了10元钱的罚款,交警为其开了罚款单,同时登记了她的身份证信息。
“凑够一撮人就走,完全无视红绿灯,这就是"中国式过马路",从去年开始就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然而如何管理成为各大城市头疼的问题。”清障中队的中队长王国栋说。
在现场记者发现,在严管之下,行人遵守交通的意识也有所增强。然而那些撒腿就跑的人也大有人在,交警表示,目前在国内已经出现因为闯红灯被处罚而打骂交警被拘留的事件。“我们其实就是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珍惜生命,是对自己和家人一个最好的交代。”王国栋说。
镜头三 志愿者雨中劝行 安全过马路 生命在脚下 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长春市康师傅饮品公司的志愿者们在雨中劝导大家“安全过马路”,为了让行人能够接受劝导,他们还为每一位行人送上一瓶水,以示鼓励。“生命在您脚下,健康在您手中”,伴着有力的宣导声,志愿者与交警们用行动感染路人,使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安全过马路的行动中来。康师傅饮品公司吉林省主管赵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更希望将安全的出行理念传递给更多的市民。
昨日,在采访中,共有12名行人被拦违章,其中8个撒腿就跑,1人接受处罚。其实绝大多数行人都是能遵守交通规则的,那些面对交警就跑的人也是少数。
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驾驶员要避让行人 到底是什么促使了行人扎堆过马路,不管红绿灯的习惯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社会专家,专家表示,随着机动车的增多,到了路口等候右转的车辆也增多,一旦人行道的路灯亮起来了,行人就可以过马路了可此时,右转的车辆也动起来,车辆不避让行人,这让过马路的行人也很为难,他们不与机动车抢行,就过不去马路。这也就促使了一些市民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过马路,或者扎堆过马路。要想避免“中国式过马路”,每位驾驶员也要更加注意,当有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时,要注意避让。同时,作为一位公民,也要提升个人素质,按照交通信号灯过马路。
(记者 陶彬 王秋月/报道 张术/摄)
作者:陶彬 王秋月 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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