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5月22日报道(记者 郝健 杨华) 5月21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前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并就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表示,通过几十年来的努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近10年调查监测数据表明,我国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群已经基本扭转了持续下降的态势,总体稳中有升,一批极度濒危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种正逐步摆脱灭绝的风险。自然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家林业局将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保生态、促民生,扎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工作,为中国和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印红介绍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初步构建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为核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颁布了一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野外保护体系、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野生动物执法监管队伍体系和科研合作体系等五大保护管理体系。
三是统筹濒危物种拯救和其他野生动物普遍保护。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对濒危物种实施抢救性保护,通过加强野外巡护、栖息地恢复、救助伤病个体、实施放归自然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濒危野生动物种群的扩大,同时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其他野生动物的普遍保护。
四是严格规范监管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活动。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的规范管理和执法监管,制定了科学严格的技术标准,建立了专用标识制度,强化了对资源消耗的总量控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林业、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经营走私野生动物的现象和行为。
五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履约。我国先后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韩国等多个国家签署了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合作的协议,与有关的国际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野生动物保护事务中,我国政府认真履行义务,实施了一系列国际合作的项目,支持其他国家的保护行动。今年初,中国提议和主导开展的跨国跨洲的专项联合打击行动“眼镜蛇行动”,开创了多国合作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犯罪的新模式。
六是广泛开展了公众宣传教育。长期开展了“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一系列活动,新闻媒体、网站也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科普知识,开展了舆论监督,并积极发挥民间团体、志愿者的特殊作用,举办各类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观念、法制意识。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萍、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孟宪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的有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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