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五次产检未查出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致使有重大缺陷的婴儿出生,婴儿小白(化名)及其父母将房山区妇幼保健医院诉至房山法院,索要各项损失共计31.5万元。
原告诉称,2010年3月,小白在房山区妇幼保健医院出生,同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确诊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征。怀孕期间,小白母亲曾在妇幼保健医院做过四次彩超检查、一次染色体遗传病产前筛查及分娩,均被告知未发现胎儿有严重先天性疾病。她认为,妇幼保健院的不作为给孩子和家人精神上造成巨大痛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