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员在台猥亵男服务生”追踪
近日,深圳龙岗街道办副书记李平山在台湾卷入一宗猥亵案引发热议,在台友人筹集18万新台币赔偿道歉才得以和解缓起诉(南都昨日曾作报道),李于昨日下午绕开机场守候的媒体,回到深圳龙岗接受调查。
曾想以1万元新台币私了 南都记者前日电话联系到台北市地方检察署发言人,这位发言人亦是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这位检察官证实,案件确实是经过该检察署处理,但根据台湾相关法规性骚扰案属于“被诉乃论”,即必须有被害人的控告,司法机关才能追究被告人的刑责。因目前双方已经和解,依法做缓起诉3年处理。“缓起诉”类似于暂缓起诉,适用对于情节较轻的罪行。
警方的调查还称,事发之初,李曾提出一万元新台币和解,但对方坚持要求法办。但经过李的台湾友人不停折冲道歉之后,对方终于让步,李在警局内认错并赔偿18万元新台币,双方才达成和解。
检方还称,由于强制猥亵罪是公诉罪,检方将李责付给旅行社领队,近日将做出缓起诉3年处分。
综合媒体报道,台湾近年有多起男男猥亵案均被以强制猥亵罪起诉,但为何检方最终选择以性骚扰来做缓起诉而非强制猥亵罪?南都记者昨日将此问题再度询问地检署,但暂未收到检方回应。
“虽然不是重大案件,但涉及大陆官员,事关重大,我们还是非常慎重。”台北市警察局公关室人员昨日接受南都电话采访时称,事发当晚接到当事人报警,警方随即出动调取圆山饭店监控视频资料,搜集齐相关证据后决定约谈控制李平山,并送交检方侦办,约谈中警方才发现李的身份系大陆深圳街道办官员,在警局中双方仍然争执不下。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立即介入,但此时当事人李平山方面态度开始变化,并迅速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台北警方称,检察官认为“既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就不必再浪费公共资源”。警方随即恢复了李的人身自由。
饭店方面昨日也称,监控视频确实都有记录猥亵案的一些情形,而且当事人之一的21岁实习行李员目前仍在圆山饭店正常上班。“这两天很多媒体来问,我们不想让他因此再受伤害,事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和解,希望尽快平息。”
媒体机场围堵落空 昨日龙岗区宣传部透露,在区里发出要求其尽快回深说明情况的消息后,李将于昨日下午回到深圳,届时将直接前往龙岗区报到并说明情况。
昨日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有媒体一直等候到晚上7时,台北方面飞来的航班乘客都已离开,也没有见到李平山的身影。在现场,一名长相酷似李平山的台商被误以为是李而遭遇媒体围攻采访,弄得这位台商哭笑不得。“我们都知道你们在等谁。”
昨晚7时,南都记者再度拨打李平山的手机号码,显示处于正常状态,但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此时龙岗区委宣传部负责人也在电话中称,暂时没有联系到李,其是否在航班上也不得而知,返回深圳的航班号也不清楚,目前只能在等待。
然而,昨晚8时30分许,事态出现戏剧性转折,龙岗区委官方微博@龙岗发布突然发布一条消息:关于媒体反映在台猥亵的涉事人龙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平山,已于今天下午回深说明情况。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了解,调查及处理结果将及时公布。
团友向上级隐瞒消息? 据悉,在这次涉嫌猥亵事件发生后,与李平山共同赴台的团友帮忙隐瞒了该消息。如果不是媒体披露,这件事仅会成为李平山的一个出访“趣闻”。据知情人士透露,19日在圆山饭店喝醉酒之后,李平山曾一度失踪,团友们都找不到他。因此,“李平山失踪”的消息也被代表团反馈回深圳市台办。后来代表团才得知李平山被台湾警方捉拿问讯,后又赔偿了受害人。在深圳市相关部门再度询问李“失踪”的情况时,竟然有团友撒谎:“李平山没有失踪,他一直在房间睡觉。”因此深圳方面并不知道,李平山此次台湾之行犯下了涉嫌猥亵男服务生的罪行。
新闻链接 男男猥亵大陆法律有空白 深圳大学研究刑法方面的教授吴学斌表示,大陆的刑法立法仍需要完善,还没有针对男性的性犯罪,“深圳官员涉嫌猥亵男服务生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大陆也是可以判刑的。不过只能以相关的罪名判决,比如侮辱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但是以上提到的罪名都不属于性犯罪,判决的强度也较轻。”
吴教授说道,目前大陆只有针对女性的强制猥亵罪,以台湾警方对该事件的判定来看,台湾的法律对男性也有相应的罪名。但是李平山的涉嫌猥亵行为还没有达到强制猥亵罪的标准。“强制猥亵罪要求受害者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程度较严重可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媒体对事件的描述情况来看,这次事件中受到侵害的男服务生还是有意识的,并且能够做出反抗行为。台湾方面应该是以此为据,判定为程度较轻的性骚扰罪。我认为这个判定结果也是比较合理的。”
李平山在获罪之后,为何没有被控制人身自由?吴教授解释,“有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保释的话,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获得人身自由,这也是程序上允许的。”
统筹:南都记者李晓敏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敏 霍建斌 黄丹 刘颖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