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淑平 杨洁
早报记者从地铁运营方了解到,被一袋垃圾砸中的3号线列车受电弓故障后,至少要在维修基地待一周,这对运力本就紧张的3号线可谓雪上加霜。
昨日,上海市文明办对高空抛物行为严厉谴责,呼吁市民监督、举报类似行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燕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不道德行为,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对此予以严惩。
律师表示,不同于以往的高空抛物,此次针对地铁的高空抛物涉嫌触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受袭3号线列车“伤停”1周
据地铁运营方介绍,5月20日晚被一袋垃圾砸中的3号线列车,受电弓及其他设备部件毁损严重,至少要在维修基地待一周,经过检修测试才能重新上线运行。这对本就运力不足的3号线来说可谓雪上加霜。
地铁遭遇高空抛物并不鲜见,特别是线路裸露在外较多的3、4号线。检修人员称,轨道、列车顶经常可见生活垃圾。除了此次造成3号线列车受电弓受损的事件,本报曾在2010年报道过8号线殷行基地一根试车轨道,因附近高层居民楼频频扔生活垃圾而弃用。
对此,地铁运营方表示,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只能加大工作人员巡查力度。
针对高空抛物的处罚,2007年,黄浦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名义,对先后两次在傍晚从19楼自家阳台向附近小区抛掷杂物的男子,处以10天行政拘留。这是上海对高空抛物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首个案例。
上海世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林认为,针对地铁的高空抛物不同于其他,已经涉嫌触犯《刑法》中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为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法律规定,如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又或者造成公私财务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后果,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目前取证难
对于高空抛物的惩治,最大的困难就是取证。据警方公布,到2010年上海市已有325个派出所建成了图像监控室,安装并投入使用的监控探头总数超过了4.2万个,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图像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网。但是这些摄像头基本分布在居民小区以外,而且专门针对居民区高空抛物的摄像头也不多。
有物业管理人员解释说,即使有了证据,物业公司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原因是现有的法律法规里并没有明确针对高空抛物管理的规定,只能适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必须由政府建设或环境卫生部门实施。
市文明办呼吁市民监督举报
昨日,上海市文明办对20日逼停地铁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高空丢垃圾行为予以了公开谴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燕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不道德行为应当受到全社会谴责,同时应加强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对此予以严惩。他呼吁广大市民对此类行为监督、举报。
燕爽强调,一直存在、反复出现的顽症陋习不仅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威胁到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到城市文明发展。刚刚召开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整治顽症陋习已形成共识,对于随地吐痰、闯红灯、乱扔垃圾等顽症陋习,要坚持抓反复抓,还要创新管理,完善设施;对于乘地铁逃票、汽车乱停、宠物扰民伤人等新问题,要综合治理,治标和治本结合,有些新办法。
逼停地铁的高空丢垃圾行为已经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只有道德谴责还不够,还要予以法律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和示范效应,让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受到约束,让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类行为依法受到惩戒。对于目前存在的“取证难”,燕爽强调,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惩戒这类行为,取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再难也要想出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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