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创业导师
原标题 [江苏南通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创业导师]
日前,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发展,江苏南通市出台《市创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创业导师。
办法规定,创业导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曾经或正担任科技型企业高管,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担任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熟悉经济、科技、人才资源管理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策划和市场研判、资本运作能力,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创业导师的来源主要是:市科技型骨干企业的负责人;熟悉经济、科技和人才资源管理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创业导师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科技、人才政策,指导江海英才企业科学管理、规范经营;帮助江海英才企业经营决策,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产品创新、市场开拓、财务运营等各项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收集转达江海英才企业需求,反映江海英才和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承担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当好参谋。
创业导师的聘期一般为3年,创业导师获聘后,由市人才办向企业推荐,经江海英才企业与创业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委派人选。(通讯员 苗蓓 汤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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