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恋上未成年少女情难断 违约判罚百万
2013年05月23日14: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台湾男子恋上未成年少女情难断 违约判罚百万]
中新网5月23日电 台湾34岁邱姓男子2年前与14岁初中少女生发生性行为,遭少女母亲提告,邱某求情以20万元(新台币,下同)和解换缓刑3年,还签不得私下联系和解书,且承诺女方22岁前不得怀孕、结婚,否则给付200万元违约金,但邱某违约,台中地方法院判赔200万元。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邱某的父亲是上市科技公司董事,他在2011间透过网络实时通对话认识刚满14岁的初中少女,2人仅交往数日就到西区一饭店发生性行为,少女母亲报警查获。 邱某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台中地院开庭时,一再向女生母亲求情,最后双方协议以20万元和解,邱某被判处6月徒刑、缓刑3年。
双方签订的和解书约定,2人往来必须经过女方母亲同意,不得私下联系,且女方22岁前不得订婚、结婚、同住或怀孕,若违约时必须给付和解金10倍、共20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但少女母亲在同年9月又发现2人每天热线至少1至2小时,她愤而提告求偿,最终台中地院判赔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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