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平 陈朝晖
本报讯 (记者 张欣平 通讯员 陈朝晖)连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市交警总队等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啄木鸟三号”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克隆出租车重大违法行为。据悉,一旦查实驾驶员“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将一次记12分并收缴非法车牌。
据了解,在本次“啄木鸟三号”克隆出租车专项整治中,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交警总队进一步加强联勤联动,加大对克隆出租车驾驶员的处罚力度。交通执法部门对查实的克隆出租车当事人一律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暂扣车辆。一旦查实克隆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本市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安全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并一次性记12分、收缴非法车牌。对涉及使用、伪造、变造车辆证件及牌照的,公安部门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0日上午10时许,市交通执法总队七支队在天目东路河南北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沪FW1285顶灯为远洋宾馆的出租车有异样,执法人员马上通过PDA输入车号查询,此车有克隆车嫌疑。执法人员马上拦截检查,通过PDA比对,该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与真实车辆不符。随后,将当事人和车辆送至闸北交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对假冒出租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交通执法人员对其“假冒出租车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作出处理后,公安交警部门也对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记12分、收缴非法车牌的处罚。
同样在5月20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总队四支队在虹桥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沪EM4211衡山出租车驾驶员向乘客出具已经不再使用的“巴士出租”车费发票。经现场PDA信息比对,该车辆张贴有效的电子营运证副本,克隆得十分逼真。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与真实车辆信息不符。目前,市交通执法部门已暂扣其车辆,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交机场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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