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扬州市委组织部对媒体质疑“袁慧中毕业三年升副处”书面回应称,袁慧中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符合相关规定。在其公选过程中,袁慧中的父亲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秋年进行了回避。(5月22日《新京报》)
“扬州火箭神女”,在扬州市委组织部长口头和扬州市委组织部书面“回应”后,之所以还继续在“发酵”,主要是回应的“层次”和“质量”不高。
首先,组织部长与政法委书记都是市常委,因此,对扬州组织部长和组织部的“回应”,公众本身就有抵触情绪,甚至还产生“对抗”心理你越说“无”,我偏信其“有”。
其次,按照有关“回避”的规定,袁慧中不仅不该在其父亲手下干,更不该在父亲的手下被提拔。所以说,副处级选拔中的“回避”,难掩违反“回避”制度的事实。
第三,“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担任正科级职务或市属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那么,缩短任职时间就属于“破格”提拔。而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破格提拔干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那么,扬州方面是否向省委组织部报告过,或省委组织部是否有批复,就成了确定“火箭提拔”是否违规的关键。
再说,袁秋年是扬州市委常委,属省管干部。所有涉及袁秋年的事件或问题,都应当由江苏省相关部门来“回应”。而遗憾的是,事件发展到现在,江苏省方面至今尊口不开,公众只好继续呆在云里雾里。
鉴于此,只有省委组织部门的“说明”,才能让公众相信“扬州火箭神女”不违规。否则,任由扬州方面自圆其说下去,不仅自证不了“清白”,还会越描越黑彻底失去公众的信任。
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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