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两名老太假扮尼姑,以“看病消灾”为名,通过掉包的方式,盗窃5人共计7万余元现金及黄金首饰等物。近日,通州法院判处刘老太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罚金2.2万元;田老太获刑6年,被处罚金6000元。
2011年11月至12月以及去年4月间,田老太伙同刘老太假扮尼姑,以“看病消灾”为名,让被害人将人民币及黄金首饰包起来,后趁被害人不备,将上述财物调包后盗走。二人先后在朝阳、通州等地盗窃5起,犯罪数额累计7.7万余元。庭审中,田老太称她曾卖开光佛像得款3500元钱,未盗窃。而之前就因盗窃罪被判缓刑的刘老太当庭拒不回答讯问。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刘老太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对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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