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广州市中院近期通报了一宗公民起诉行政机关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胜诉案,是广州地区类似行政诉讼中首例胜诉案件。2011年6月,公民李先生在网上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一份客运里程信息。由于后者超时了1个月才答复处理,被李先生起诉并最终获判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违法。
6月提交申请8月才有答复
2011年6月1日,李先生想获取广园客运站至佛冈的客运里程数等信息,便登录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链接,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申请被生成电子编号确认下来,李先生还收到短信提醒提交成功。
可是两个月过去了,李先生直到2011年8月4日才收到交通运输厅答复。他认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该答复本应在2011年6月23日前做出,遂将后者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其行政行为违法。
内部交接慢不能成为理由
该案在越秀区法院一审时,省交通运输厅答辩称,由于李先生填写申请的外网与交通运输厅内网存在对接问题,导致内网接到处理信息延时,网上受理状态长时间处于“待办”状态。因此按正式受理时间算,省交通厅仅用了5个工作日就做出了答复,不算违法。
越秀区法院认为,按规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而外网与内网、上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对信息申请的流转,应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成为拖延处理的依据。
法官认为,便民信息不便民,便失去其意义。故判决省交通运输厅败诉,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法官介绍,此案是广州市审理的首宗公民起诉行政机关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类似流程管理规范问题,应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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