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北京日前发布了“三公经费”压缩标准,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压缩幅度最高,达到20%。而此前部分城市设定了具体的接待标准。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要实行有效压缩,应该采取总量控制和具体标准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标准更好操作”
去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政府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政府各部门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
随后,各地陆续出台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标准,但多数比较宏观,只有个别地方有具体的接待标准。昨日,北京公布的方案则从总量上进行了压缩。
如何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有效减少?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三公经费的节减是大势所趋,北京按照比例压缩,进行了总量控制,是非常好的。但仅仅总量控制还不够,还需出台细化措施,比如每人的标准是多少,陪同人员的人数控制等。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原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表示,总量控制相对宏观,还是温州等地出台的具体标准好操作。每顿饭每人花多少钱,一共多少人,这样一目了然。如果这些数据能够公开,很容易控制住公款吃喝。
“标准不应与职级挂钩”
从各地的规定看,接待标准多与级别挂钩,这种方式是否合适?对此刘剑文表示,要打破级别标准还需要时间,但总的来说,不应过于强调级别。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教授则呼吁,中央应该制订公务接待的可操作性办法,同时各地应根据消费水平和物价因素出台公务接待的标准。同时,接待标准不应与职级挂钩。国际上有很多例子,并不是说国家元首接待标准就很豪华,其实都很简单。每个人的消费都应该公平,不能因为是部长、局长就区分对待。
如何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以及三公经费的大手大脚?刘剑文表示,还是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予以解决。预算法在修订过程中,要通过一些细化的规定,对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进行限制。
公务接待规定进度表
2012年3月
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2012年10月
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
2012年12月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明确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各省公务接待标准
河南周口:乡镇公务灶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5元,在城区机关公务灶或营业性接待场所不得超过35元,一律不得上酒。
北京:此前沿用国家的老标准,副部级每人每天不超过90元,局级以下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
安徽:公务接待或工作简餐每人每天不超过90元,公务宴请标准应低于100元/人,陪餐人员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
浙江温州:公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60元;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以及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
湖南株洲:会议餐及公务接待最高标准控制在每桌200元以内,公务接待严禁上烟酒。
史上最细样本
温州公务接待规定全国最细
参翅鲍名酒不得上桌
禁止超规格接待。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
逐月公示接待批次
公务接待情况要逐月公开公示,每月将上月公务接待的批次及费用支出的详细情况(含单位食堂开支),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
一年违规三次要处分
凡违规一次,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两次,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年内累计违规三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经办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公务餐每人不超过60元
温州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公务卡结账附菜单
各级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卡消费制度。除在单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务用餐要实行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菜单附后),不得签单、赊账,取消现金报销。
他们以“吃”出名
泰州“下跪主任”
4月19日,江苏泰州市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接待中心进行宴请时被群众围堵,管委会主任张爱华下跪求饶。22日,张爱华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经查,19日晚,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待中心共有三桌客人,其中两桌(201、202包间)为管委会招待前来考察的河北沧州客商,共20人,酒水、菜品合计5430元,每桌2715元。
珠海“学酒哥”
今年1月,一张照片爆出,格力集团党委书记、总裁、董事周少强等人在一家豪华会所公款消费,“一顿饭喝了12瓶红酒,总价达七八万元”。而周少强接受调查时称“当晚只喝了6瓶”,另6个空瓶是“学习红酒知识的道具”,因此他被网友戏称为“学酒哥”。2月5日,珠海市纪委公布调查结果显示,晚餐费用高达37517元。2月28日晚,珠海市纪委宣布免去周少强职务。
黄冈中院
最高人民法院4月18日通报,湖北黄冈市中级法院为接待外地法院及相关单位人员,先后于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1月2日在酒店、酒楼吃喝消费6067元和8329元,并将用餐发票拿回该院财务报销。事后,该院党组成员董某某和办公室主任孙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