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邵铭 通讯员凌蔚 卢柱平 2011年底发生在佛山南海的那场警方奇袭“满月酒”夜宴现场“大片”,对涉案人员的审理于昨日终于画上句号。据佛山中院通报,以秦丕波(又名“秦波”)为首的、以川籍老乡为纽带、染指“黄、赌、毒、枪”的涉黑团伙已二审宣判,维持48名被告人的原审判决,其中“老大”秦丕波被认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八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南都记者了解到,加上此前另案处理、宣判的部分被告,该宗特大涉黑案至此已有54人领刑,且共涉及11个罪名。
法院查明,秦丕波于2003年开始先后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秦丕波为首脑,覃本发等十余人为积极参加者,向红等三十余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和残害群众。2006年以来,秦丕波团伙先后在南海区松岗、大沥、盐步等地,替他人看管老虎机、开设近二十个地下赌场。
通过看护赌场等途径完成初步原始积累后,秦丕波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以暴力向当地11家主要由四川老乡经营的川、湘菜馆以及超市、士多,强制推销山城和力加等外地品牌啤酒;与此同时,他还携手下马仔迫使当地两家娱乐场所的股东先后退出,逐步控制住这两家娱乐场后容留他人吸毒、聚赌和卖淫,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该案一审主诉检察官说:“大沥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已经成型,而且已开始转型了!”
该团伙多个骨干成员在供述中曾提及一个细节,2011年10月的一天,在豪丽宾馆的四楼会议室,秦丕波曾召集骨干,要求“汇报工作”。当时桌上摆开了一溜水牌,分别写着“酒店”、“酒行”、“宾馆”、“财务”、“安保”、“煤矿”等,而这些恰对应他们所分管的“业务”。
2012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秦丕波等26名被告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了上诉。
佛山中院认为,本案犯罪组织完全具备刑法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的特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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