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近日,西安市民王女士到陕西信合咨询贷款利息问题被保安殴打。诊断证明显示王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颅脑损伤;右手3、4指骨中节骨折。”陕西信合表示,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陕西省洪震律师事务所郅律师认为,陕西信合有义务承担对王女士的赔偿,如对其构成轻伤,还要追究当事保安刑事责任。
5月9日银行维权遭遇保安殴打5月9日下午,由于房改房贷款问题,王女士对陕西信合贷款利息存在异议,经过多方询问后,王女士被告之前往位于土门十字西南角的陕西信合总部进行咨询。
当她进入银行时,向坐在前台的保安询问是否有贷款信息部,站在门口的另外一位保安在听到同伴的询问后告诉王女士到隔壁营业大厅办理。“他口气很不好,态度很恶劣。”王女士说,因此双方起了口角。
据王女士回忆,发生口角后,这位保安欲用前台“来访登记”牌砸王女士,被同伴拦下两次,之后这位保安掐住王女士脖子将其往门外推,王女士倒地。这一说法得到了当时在场另一位保安的确认。对于保安打人的行为,银行方面表示,从监控录像上看,双方确实是“存在肢体动作”,并且是保安先动的手。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和银行方面相继拨打了110、120,派出所民警、银行相关负责人及她的家人随后赶到,将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陕西信合: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
王女士称,银行工作人员垫付了四五千元的医药费后相继离开,此后再也没有任何银行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联系,只是当事保安的家长打电话央求自己放过孩子。
5月17日,记者和王女士一起来到陕西信合了解情况。经过一番交涉,陕西信合安全保卫处张先生和保卫班长接待了记者和王女士。
张先生和保卫班长向记者介绍了事发当天的情况,张先生表示,他个人和银行在这件事情上是积极配合的态度,他们主动支付了王女士的医药费,个人垫付了2000元。但他同时强调,事情虽发生在银行,但是保安打人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他说:“虽然在上班时间,但是银行并没有让保安打人。”
王女士认为,上班时间保安着工作服在银行大厅内对自己进行殴打,不能说是个人行为,况且其目的是为阻止自己进入银行。让王女士更为不满的是,银行在事发之后没有给自己任何的说法。她向记者表示,自己目前的生活陷入困境,光手术费就需要1.5万元,希望银行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并承担医药费。
记者询问张先生,银行是否会满足王女士的诉求?他告诉记者,王女士与银行均已报警,该事件现交由派出所处理,等派出所结案后,如要求银行进行赔偿,银行会根据流程处理。
律师:陕西信合有义务承担责任
陕西省洪震律师事务所郅律师认为:“陕西信合有义务承担对王女士的赔偿,如对王女士构成轻伤,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陕西信合作为雇主,你自己的保安,在工作期间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对雇主来说,有义务承担责任。”
郅律师同时强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保安在工作期间履行自己的职责,打人对错是用人单位考虑的问题,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肯定要承担责任,构成他人轻伤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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