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李先生到鼎好电子商城购物,结果反被揽客导购围殴至骨折。海淀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两名导购有期徒刑1年8个月后,一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近日,在二审宣判之前,被告人撤回了自己的上诉,这意味着该案上诉程序结束,判决正式生效。
导购拽顾客衣服不撒手
2012年5月6日下午,被害人李先生和妻子来到中关村鼎好电子商城二期A座选购电脑。据夫妇二人证言,他们刚到三层就被三四名拉客的男子围住,他们二人回绝了几名男子的推荐,仍被纠缠不放,之后导购一直围在他们身边,还拽着衣服不撒手。见几名男子的推销行为有些过火,李先生的态度也强硬起来,随即与其中一名男子发生了争执。
随后,争执不断升级,几名导购围上来对李先生拳脚相向。证据显示,整个围殴过程持续了两三分钟,其间还有人拿起附近商户的椅子向李先生身上猛击,直到李先生的妻子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名男子才四散跑开。而据鼎好商城监控画面显示,殴打李先生的几名男子从一楼就开始拉扯,直到三楼才动手。公安机关随即介入调查,2012年5月26日,涉案的导购郭永广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7月10日,另一名导购王文凯在原籍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名被告撤回上诉
判决书显示,现年22岁的被告人王文凯和32岁的郭永广均是中关村鼎好二期3905柜台导购员。海淀检察院指控,王文凯在本市海淀区鼎好电子城二期三楼电梯口,拦截、辱骂前来购物的李先生夫妇,双方发生冲突后,王文凯、郭永广又以拳脚、塑料椅等对被害人李先生进行殴打,致李先生双侧鼻骨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在庭审过程中,王文凯与郭永广对指控表示认可。海淀法院一审认为,王文凯和郭永广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文凯、郭永广到案以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分别判处王文凯和郭永广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宣判后,郭永广提出上诉,但在宣判前经过法官的解释工作,郭永广又接受了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表示撤回上诉。近日,法院前往看守所宣读撤诉决定,该案一审判决也随即生效。
提醒
遇购物纠纷及时取证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白磊表示,对于中关村地区经营商应当加强自律,在提高商品的质量和服务上下工夫,对于消费者而言,出现购物纠纷时,需要通过理性、平和的方式解决,一旦出现不利情况时要及时保留证据,比如购物小票等,同时可以用手机等器材做好录音录像,及时报警或找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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