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如果文物可以不被随意“开发”
接到停止侵害通知书,原“湖南省立第一中正医院”仍被拆解
又一处文物,在“停止侵害通知书”面前,继续被拆解。
衡阳市干部疗养院的前身,是“湖南省立第一中正医院”,建于 1942年。 1944年,该医院还成为收治长衡会战受伤官兵的战时医院。
5月16日,南岳区文物局将此处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这未能阻止被拆解。
文物建筑被拆背后的逻辑是,文物局和疗养院互指对方“应尽保护义务”,全面承包疗养院经营权的开发商则认为,这属独立经营行为,是承包协议赋予的“权利”。
5月27日,南岳衡山脚下,数十名工人施工。一栋两层楼的民国建筑,大部分门窗、天花板和木楼板被拆解,部分隔墙被推倒原湖南省立中正医院旧址、现衡阳市干部疗养院正变得面目全非。
约10天前,这栋民国三十二年的建筑,被衡阳市南岳区文物管理局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疗养院以此为依据,要求承包方停止拆解,但对方未予理会。
被列为重要抗战时期纪念性建筑的医院旧址,正在一轮又一轮的争论和博弈中改装换颜,洗去原有的历史沧桑。
纪念性建筑正遭受拆解
衡阳市干部疗养院主楼共有两层,建筑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进门外墙上嵌着的一块长方形汉白玉奠基牌上显示,此栋建筑建成于民国三十二年,即1942年。
这栋建筑原为“湖南省立第一中正医院”,是南岳历史上最早的国立中西结合的大型医院。初建时为国民党参加抗战的高级将领治病疗伤场所。
27日,这栋二层建筑墙边搭建了成排施工铁架,约20名工人正在施工,主楼的大部分门框、窗户和天花板已被拆解。屋外,有工人正将屋顶木檐边的木条缷下;屋内,有人用电钻凿除内墙。建筑内外一派忙碌的施工景象。衡阳市干部疗养院院长李培荣介绍,目前,主楼已有89条门、91扇窗被拆解,二楼5间房子的墙体已拆。
有了文物身份,也保全不了自己
组织施工的,是衡阳市干部疗养院的承包经营方湖南都好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湖南都好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该院除戒毒业务以外的所有医疗、疗养业务经营管理权。今年元月起,该公司开始组织施工,对主楼进行大面积拆解,虽与衡阳市干部疗养院发生纠葛,但施工仍在断续进行。
无奈的疗养院方只得向文物局提交文物认定报告。经过勘查和考证,南岳区文物局5月16日将该建筑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分类为近现代纪念性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应予以保护。
南岳区文物管理局在进行文物认定后,书面告之疗养院,疗养院以此要求都好科技公司停止施工,未受理会。非但如此,即使在25日,南岳文物管理局下达了《停止侵害通知书》,依然无法阻止承包经营方的拆解作业。
昨日,都好科技公司法人代表王飞照说,对主楼进行拆解和修缮,属于公司自主经营范畴。
疗养院:没有执法权,怎么制止得了
这场拆解与保护的背后,是疗养院与南岳区文物局之间互相的指责。
衡阳干部疗养院院长李培荣说,他曾多次打电话给南岳区文物局局长王伟强,要其出面制止施工。“他说要我们自己想办法,我们又没有执法权,怎么制止得了?”
李培荣称,5月16日至20日,都好科技公司一直在组织施工,他跑到区文物局“求援”,5月21日,区文物局执法队队长肖志仁才带人前来现场。但肖的现场表态令李培荣不解,“他对施工方说,你们可以装修,但不能大动”。
衡阳市文物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沫曾到现场查看,5月27日他告诉记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文物进行修缮,必须由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公司设计并报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
文物局:夹在两方之间,很不好做
“我们已经将装修方案报给区文物局了。”王飞照说。
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南岳区文物局证实。王伟强27日说,目前尚未收到都好科技公司的方案,“他们正在抓紧拟定”。
南岳区文物局执法队长肖志仁介绍,5月25日向施工方下达了《停止侵害通知书》,“按照规定,他一点都不能动工了,”肖志仁说,“但是,施工做了一半,不可能不做完吧,万一下雨呢。”
王伟强介绍,“我们已多次向施工方打招呼,建筑主体不能动!”王强调,衡阳市干部疗养院也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疗养院方则认为,南岳区文物局“主体不能动”的意见,助长了施工方继续施工。
“明摆着,这是区文物局不作为。”衡阳市干部疗养院副院长甚至举出例子,“市文物局局长都来过现场三次了,区文物局长才来一次。”
王伟强则说,区文物局“夹”在疗养院与都好科技公司之间“很不好做”,一方要施工,一方要停工,“主要原因,还是其中牵涉他们之前的纠纷”。
[普法帖]
1.文物如何认定?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2.如何使用不可移动文物?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拆了要建酒店式养老基地?
南岳区文物局局长王伟强所说的纠纷,是衡阳市干部疗养院与都好科技公司关于承包经营权的争议。
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干部疗养院与都好科技公司先后签订《招商引资项目经营协议书》和《补充协议》,约定将疗养院的疗养、医疗等业务移交给都好公司经营管理,院方支持经营方开展医疗托老、养生、休闲、娱乐等业务,经营期限为25年,协议约定,在经营期内,都好公司拥有独立经营权、资产使用权、人事调配权和收益分配权,院方还须向都好公司提供合同公章和专户财务章。
2011年11月,衡阳市干部疗养院向市中院起诉都好公司,要求解除协议,都好公司进行反诉,认为对方没有执行好协议。2013年3月,衡阳市中院驳回双方诉讼请求,认定协议有效。目前,双方仍向省高院上诉。
衡阳市干部疗养院的许多职工认为,都好公司是以经营医疗机构为名,利用衡山风景区的资源进行商业开发。在采访中,都好公司法人代表王飞照透露了他的开发设想,就是建成集14000平方米、1400个床位的“养老养生基地”,不过他也坦承,按酒店标准建设的基地在完工之后,“如果有空余床位,会对游客开放”。
5月27日,衡阳市卫生局局长赵安民告诉本报记者,“不管怎么样,如果真被鉴定建筑物为文物,肯定是要保护的。”赵安民如此表示。
目前,民革衡阳市委已向衡阳市委市政府递交抢救“湖南省立中正医院”抗战遗址的书面呼吁,衡阳市相关党政领导已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措施保护。
“我们都有一种抢救的紧迫感,且刻不容缓。”5月27日晚,民革衡阳市委专职副主委郭露璐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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