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郝金朋)14岁的童工刘付宗经一劳务派遣公司以虚假身份证进入位于东莞长安上角的锦川电子有限公司上班,工作2个多月后,于5月21日早上,被同事发现死在工厂宿舍床上。事发后,长安警方排除他杀。另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刘付宗死亡原因为猝死。事发后,长安镇社保、劳动等多部门前往涉事工厂展开调查。对该企业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已下发《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将给予行政处罚。
家属工厂不该招童工 更不该超时加班
“儿子今年只有14岁,尚未成人。从他生前的照片,任何人一眼可以看出,他还是一个小孩。”刘付宗的父亲介绍,刘付宗是被劳务派遣公司以假身份证(身份证上叫苏达荣,18岁)派遣进入涉事工厂务工。进厂后,他儿子和其他成年工人一样,每天基本上都要加班至晚上10点钟,每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对一个14岁的小孩来说无法经受得住。
刘付宗的父亲希望相关部门,对涉事工厂违法使用童工,且导致童工死亡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避免类似不幸再次发生。
工厂承认有责任 愿意支付合理补偿
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科专员丁先生介绍,死者刘付宗是在今年2月27日由东莞市万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进入该公司工作的。进厂时,死者是以苏龙达的身份进厂并且一直工作。死者的入职资料显示,名叫苏龙达,男,出生于1995年2月18日,已满18岁。2月28日,死者参加该公司培训会。3月1日,死者正式在该公司上班。5月20日晚上10点,死者回宿舍休息。5月21日早上7时,死者经宿舍同事发现身体冰凉,无法叫醒。公司立即报120及110。后经医院120医护人员确认该员工已死亡。再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且经法医鉴定,死者被发现时已经死亡6个多小时,即他是在当天凌晨1点左右死亡,死因是猝死。
“我们对招工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把关失误,让派遣公司把未成年小孩刘付宗派遣进入该厂务工的行为表示歉意。厂方愿意为刘付宗的死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给予该厂的相关处罚。”丁先生介绍,该公司愿意负法律范围内的相应责任,愿意给家属一定的抚恤补偿。但是目前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太大,公司也希望家属能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监管部门对违规用童工进行严厉处罚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通报称,5月23日下午,该分局接到通知称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童工死亡。
调查时,企业称死亡员工于3月1日通过东莞市万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锦川公司以苏龙达的身份进厂并工作。从企业提供的苏龙达入职资料及身份显示,苏龙达出生于1995年2月18日。该员工于5月20日晚上10时回宿舍休息,次日早上7时经宿舍同事发现无法叫醒。后经医院确认该员工已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到场后,称死者叫刘付宗,男,出生于1998年9月15日,并由死者父亲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该分局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开具《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NO.0017098号,并明确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监管部门已经证实刘付宗生前工作工厂存在超时加班现象。接下来,该分局将研究就此对工厂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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