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博会期间社会安全管理的通告
2013年6月6日至10日在昆明举办的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云南及昆明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云南及昆明扩大对外开放、密切友好交往、加强经贸合作、促进跨越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南博会圆满成功举办,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南博会期间,严禁利用互联网、QQ、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煽动、策划、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南博会和社会秩序;严禁散布谣言、制造恐怖信息;严禁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严禁非法携带和运输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南博会期间,正值高考举行。南博会会场、参会人员驻地和高考考场周边,严禁噪声污染,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规定,严禁扰乱会场秩序和考场秩序的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操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确保生命线工程安全。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单位要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值班值守,严防破坏行为,确保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等供应安全和通讯畅通。
五、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严禁乱摆摊点、违法经营,严禁违法建设、违章施工、违规运输,严禁乱扔、乱丢、乱倒垃圾和违法乱排污水。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创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和严厉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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