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万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天披露,至2013年3月31日,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698件,立案627件,审结579件。在审结案件中,无条件批准了562件,占97.1%,附加限制条件批准16件,禁止的申报有1件。
姚坚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时间不长,但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立法关于审查程序等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的普遍做法基本一致。同时,中国反垄断法对境内外所有经营者均一视同仁,平等适用。关于经营者集中案件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姚坚指出,对有关并购案件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反垄断法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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