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 记恨前雇主常先生的民工李某自制了简易土炸弹,并将其装在轿车底盘上。近两个月后,常先生在修车时才发现了这一装置并报警。日前,李某已因涉嫌爆炸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2008年起,李某就开始给常先生打工,但在此期间,常先生拖欠李某的工资,往往只给对方写张“白条”。时间一长,光干活不拿钱的李某纠集几个人,拿着“白条”找到常先生讨薪,其间双方发生争执,李某带来的人将常先生打伤。经过调解,李某和常先生签订了和解协议,常先生向李某支付130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拖欠工资则作为李某给常先生的赔款。
拿到钱后,李某辞职。今年1月,李某想到自己此前讨薪不成还被老板扣下部分工资当医疗费,越想越生气,便想找机会报复常先生。
李某打算凭借电工手艺,自制一个能够引燃并爆炸的装置,再安在常先生的轿车下面,“让他开车的时候车子着火”。为了做准备,李某先在常先生家附近租了间房子,并买来电打火装置、二踢脚、电话线和瓶子等工具,用两天时间造好了一个简易炸弹。制成后的当天夜里,李某趁着夜色把炸弹绑在了常先生轿车的底盘上。
今年3月18日,在车子被绑上炸弹两个月后,常先生在将车送去维修时,修理工人在例行检修时,发现常先生的车底绑着好几个瓶子,打开瓶子有一股浓重的汽油味,瓶子外还绑着像是炸药或雷管的东西,上面有电线。
第二天,常先生报了警。民警经过调查,传唤了李某。李某对自己自制土炸弹并将其绑在常先生车上的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李某已因涉嫌爆炸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被害人车上安装自制爆炸物,虽然目的是致被害人死亡,但该车除被害人外还有其他人乘坐,并行驶在路上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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