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信访呈现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新特点
2013年05月29日08:0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卢文洁
原标题 [“职业信访人”开起培训班]
广东立法大调研发现信访呈现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新特点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有信访人上访获得“甜头”,干脆主动为他人代理上访,甚至开办培训班,收取费用,成为“职业信访代理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最近的立法大调研发现信访呈现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新特点。为此,调研组建议研究制定《广东省信访条例》,引导和保障群众依法维权和有序信访。今年4~5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个月的立法大调研,形成报告并递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在报告中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调研组,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到全省各地开展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和省社科院进行专题调研。
此次大调研在广东人大历史上还是首次,可谓“地毯式调研”。5个调研组围绕分赴21 个市开展调研,共召开74 场座谈会,调研共收集到具体立法建议137 个,这些意见和建议经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将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重要依据。
问题:
“职业信访代理人”出现
金正佳代表调研组报告说,基层普遍反映,当前信访行为日趋极端,逐渐呈现出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等新特点。如汕尾市有的信访人为扩大信访声势和影响,专门出钱雇请亲友和社会闲杂人员组成具有规模的群体上访,有的信访人通过上访获得“甜头”后,主动为他人代理上访,甚至开办培训班,收取费用,成为“职业信访代理人”。
建议:
制定《广东省信访条例》
调研报告建议应研究制定《广东省信访条例》,引导和保障群众依法维权和有序信访。省政府已于2006 年颁布《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建议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报告还列明信访条例“重点关注”内容:明晰受案范围和信访事项处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引导和保障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
问题:
工资集体协商推行不力
“各地都反映企业欠薪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建筑行业欠薪问题比较突出。”金正佳在报告中透露。调研发现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运作问题。一些企业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影响企业自主分配权,不愿意推行;有的企业虽然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但协商程序不规范,职工合理诉求无法有效表达,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建议:
出台劳资平等协商法规
报告建议,应研究出台劳资平等协商方面的法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鉴于国家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调研报告建议立足广东省实际,通过修订《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或者单独制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方式,对广东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予以细化,减少停工、怠工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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