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胡建辉 近日,北京一家拍卖公司宣称将拍卖钱钟书及其夫人杨绛信件及手稿,杨绛女士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5月29日下午,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就此事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表示:将书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公之于众,就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于慈珂表示,公众和媒体的相关争论已经引起国家版权局的高度关注。我们认为,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的行为可能涉及物权、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他说,就著作权问题而言,书信作为文字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写信人。拍卖活动的相关行为方在对信件进行处分的时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对书信做著作权意义上的任何利用,否则涉嫌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将书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公之于众,就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国家版权局支持著作权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并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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