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小学生每天8元钱的午餐标准不算高,然而,中间竟然有1至3元不等的回扣,这笔钱并不是返还学生,而是到了校领导和教师手里……不久前,云南省昆明市一位公立小学班主任领到一个“神秘信封”,里面装有2340元,这一不明费用让该校“午餐回扣”问题浮出了水面。
今年5月3日,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2340元的信封,是餐饮企业给班主任返还的一笔现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其中包含两笔钱:一是“人头费”,该班有45名学生在校用餐,3月、4月份用餐42天,每人每天返还1元,共计1890元;二是“班主任补贴”,每人每月5元,共计450元。
东华小学是盘龙区规模中等的一家公立小学,目前在校的1200多名小学生中,80%以上选择在学校吃午餐。据调查,近年来,该校午餐费用从6元上涨到8元,不过送餐企业给学校的回扣款项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支付。
记者了解到,8元钱大约代表昆明市学生午餐的平均标准,然而回扣比例,则要看送餐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交情。“一些班主任只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并不了解企业返还给学校的金额总数,校长决定这一分配。 ”一名学校内部管理人员透露。
调查发现,一些学校管理层、财务等负责人也拿到一份回扣,按东华小学的标准,每两个月大约是每人1500元;不同学校的回扣比例也不同,其回扣金额是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
东华小学的主管部门盘龙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段琳在电话中表示,选择送餐公司是公开招标的,系学生家长委员会自主选择,“我们也不会作出回应。”但一班主任说:“教育部门将选择学生家长代表的权利交给了学校,学校管理层既可以自己指定,也可以让班主任选择班级里比较‘听话’的学生家长。从家长方面考虑,其代表一般不会提出反对意见,不少家长也并不了解送餐企业。 ”
今年4月1日,东华小学要求教师与企业补充签订一份 《学生营养餐管理员协议》,称送餐公司为甲方,学校教师为乙方,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午餐管理员,负责学生中午在校用餐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乙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午间管理费用”等。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樊坚指出,管理学生午餐本来就是学校的责任,企业为此支付费用完全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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