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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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这位负责人介绍,受经济社会转型、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儿童被体罚虐待致伤致残、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指导职能,根据犯罪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研究制定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打击犯罪的法律适用依据;指导各级法院在刑事司法工作中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优先原则,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始终保持严惩重判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犯罪。
这位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调研实践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复杂、疑难问题,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贯彻打击、预防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教育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推动更多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庭免受犯罪侵害。
典型案例
教师强奸猥亵儿童案
被告人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两年多时间里猥亵幼女7人数十次,并将其中6人奸淫数十次,还拍摄该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强奸的照片、视频。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虐待继女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李艳勤借“教育”之名,经常对继女申某某进行打骂虐待,并最终将申某某殴打致死。鉴于李艳勤有抢救被害人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
被告人邓家文多次组织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入户盗窃,情节严重,并犯有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法院为此判处被告人邓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新华社)
性侵害儿童犯罪各国均严厉惩治
德国
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
日本
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是否有金钱往来都要受到处罚
美国
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
韩国
针对儿童性犯罪最高刑期可至50年,也是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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