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举动有了新进展:该法庭的现任庭长柳井俊二任命了此案的5名仲裁团成员,意味着仲裁程序可能很快会开始进行。这立即引起了菲律宾的兴奋,甚至有菲方媒体大胆推测:“不久之后,国际海洋法庭将会宣布中国"九段线"的主张无效。”“九段线”是中国对南海海域海疆线的一种称谓,是以1947年中国政府的11段南海海域海疆断续线为基础,经新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修改而成的,这是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相关海域争端的重要依据。菲律宾企图让国际海洋法法庭否定中国的“九段线”主张,而不是通过中菲双边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做法实有不妥。
所谓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于1996年10月,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解决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争端的司法程序。该法庭总部设在德国的汉堡,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包括中国籍法官高之国。该法庭此次对5名仲裁员的任命是根据《公约》第286条作出的,即5人仲裁小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目前,菲方已指定1名德国籍仲裁员,因中国已表明认为菲律宾此次行为在事实和程序上不具备法理依据的原则立场而放弃指定,于是出现由国际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员的局面。仲裁小组的另外3人应由争端双方协议名单,由于中国继续放弃,这3人也已经由联合国指派,由法庭庭长任命。因此,从《公约》规范的角度看,此次任命的5名仲裁团成员并无任何违法之处。那么,这次国际仲裁能否进行并有效的关键点在哪呢?这就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问题。
根据《公约》第288条的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另外,《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早在1982年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中国代表就表示,任何国家之间的争端应当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而不是由第三方机构和国家介入或裁决。在这次会议上,对于解决发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端,形成了一项选择性议定书,由各国自愿签署,中国并未签署这些文件;并且在2006年,中国已向联合国提交了排除性声明。这份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主张根据公认的国际法解决南海争端;中国主张以直接谈判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中国不主张以国际司法或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因此,在这些事项的纠纷问题上,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中国是没有管辖权的。
因此,此次菲律宾企图绕开中国对联合国声明的排除性事项,通过提请联合国海洋法法庭裁决中国“九段线”版图合法性的方式达到其混淆视听的目的。稍加分析即可发现,“九段线”是中国对南海海域海疆线的划分法,而这种划分法理所当然的涉及到领海海域的范围,而对领海海域范围的争端属于有关法条明确规定的排除性事项。因而,即便菲律宾将南海争端提交仲裁法庭,要求进行裁决,由于此项争端涉及到了中国的排除性声明,如果法庭仅根据菲律宾的单方请求便径行裁决,是与国际司法原则和该法庭宗旨相违背的。并且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九段线”在前,而《公约》生效在后,因此根据《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领土主权的基本原则,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的法理依据。
退一步讲,即便国际海洋法法庭无视中国早已向联合国提交的排除性声明,作出了对中国不利的仲裁裁决,那么该裁决的的效力又如何呢?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一个具备管辖权的独立国际机构,是《公约》规定的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根据公约第15部分关于争端解决规定的第287条,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应有自由用书面声明的方式选择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方法,以解决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这其中的方法便包括了仲裁法庭。菲律宾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在与中国关于南海争端的分歧解决不下时,当然有权将争端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仲裁法庭。而根据《公约》附件七第11条的规定,仲裁法庭作出的裁决具有确定性,不得上诉,争端各方均应遵守裁决。由此可见,仲裁法庭的裁决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中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应该遵守该裁决。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对该争端没有管辖权,在没有管辖权的前提下作出的裁决,当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自不待言更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在与菲律宾的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一直主张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框架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争端和管辖权争议;同时,中国也不希望菲律宾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菲律宾将南海争端国际化的行为,除了恶化中菲关系,损害菲律宾自身利益,破坏地区稳定之外,毫无益处可言。实践终将证明,不管菲律宾通过何种途径,都无法改变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属于中国的事实。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及其研究生)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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