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石丰森报道)因为在微博上发帖诽谤他人,近日,冉某因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5月29日,记者从新疆轮台县法院了解到,冉某家住和静县,去年12月,他在微博上发帖称,“新疆轮台县交警白警官有两情妇,大发车祸财8000元……”该帖引起社会关注,轮台县公安局、县纪检委成立了调查组。
在调查中,冉某称,他只看到过白警官汽车上坐了个女的,就猜测他包养了情妇。而经对白警官及其同事调查后,调查组了解到白警官生活规律,做人低调,没有生活作风问题。
对大发车祸财一事,根据对冉某提供的证人的调查,当事人根本就没有给白警官送过8000元钱的事情。
今年1月29日,白警官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冉某犯诽谤罪。白警官起诉称,冉某发帖后,恶意诽谤致使他精神几乎崩溃,无法正常工作,对工作、家庭、名誉、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
1月30日,冉某因涉嫌诽谤罪被取保候审,其间潜逃外地。4月11日,冉某在天津被抓获,此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逃跑。
4月28日,轮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冉某当庭向白警官赔礼道歉。5月9日,法院以诽谤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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