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今年无烟日的主题。
昨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2013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现行的广告法已远远不能有效禁止新出现的各种烟草广告,建议修订现行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减少烟草使用者的人数,特别是预防年轻人成为新的烟民。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杨春
我国于2005年8月批准、2006年正式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根据2012年关于《公约》实施情况的报告,有83个国家称已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但另一份报告显示,到2011年,仅有19个国家在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方面达到了最高水平,而有1/3的国家只采取了有限的限制或根本未对此类活动加以限制。
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计划缺乏明确时间表
在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出炉的针对14个发展中国家的控烟履约绩效排名中,中国仅排第13位。在“综合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一项上得分为17.6,落后于埃及、泰国、土耳其、越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发布的《报告》指出,我国人群严重暴露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城市比农村严重,男性高于女性。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调查”数据显示,在过去30天内,我国有2.2亿(19.6%)成年人在媒体或公共场所看到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其中看到广告的比例为76.3%,注意到促销和赞助的比例分别为20.2%和25.5%。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蓝睿明昨日表示,烟草营销已被证明会促进烟草消费,使更多年轻人开始吸烟。即便青少年只是短暂接触到烟草营销活动,也会受到影响。
不久前,工信部等8个部门发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设定:到2015年将我国成人吸烟率从2010年的28.1%降低到25%,相当于在2010年的基础上降低10%。此举无疑体现了我国加强控烟力度的决心。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于秀艳告诉南方日报记者,8部门制定的《规划》包含了相对较强的禁止烟草广告、促销与赞助、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计划,但并未列明执行该政策的明确时间表,缺乏执行力。
“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政府为降低烟草需求所能采取的最具成本效益性的措施。通过强有力的政策行动取缔烟草营销能保护青少年远离烟草成瘾带来的危害,帮助中国实现降低吸烟率的目标。”蓝睿明说。
一些新媒体不受现有广告法约束
我国现行的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至今已近20年。广告法对烟草广告进行了一定的限制:禁止广播、电影、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大众媒体播出或刊登烟草广告。
2011年2月,国家广电总局宣布严格控制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但我国尚未禁止广告牌等户外媒介的烟草广告,也允许在销售点和网上进行烟草广告。此外,一些“新媒体”不在现有广告法的约束范围之内。
“新媒体凭借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宣传费用低、可复制性强等特点已成为烟草业营销的重要手段。烟草公司及营销商通过借助热点时事、明星代言、微电影广告植入、有奖互动等形式吸引网友关注,提升品牌知名度。更值得关注的是,烟草业的新媒体营销攻势已逐渐从互联网渗透至手机。以新媒体作为平台进行跨媒体营销,目的是为了吸引新的吸烟者。”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李彤告诉南方日报记者。
面对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现行的广告法已远远不能有效禁止新出现的各种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活动。《报告》建议,按照《公约》第13条(要求各缔约方在批准公约五年内,实行和执行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全面禁令)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尽快组织修订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也在昨日表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世界无烟日主题,禁止本系统相关机构和个人接受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已经接受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项目或活动要及时终止,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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