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王家安)6月2日,本报报道了我省部分省政府组成部门陆续公布“三公经费”的消息,6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各部门官方网站获悉,截至当日下午6时,省政府25个组成部门中已有19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据介绍,这次省政府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而发布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5个部门已有19个公开“三公经费”
自5月2日省政府各组成部门陆续公布全年预算后,6月1日,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又首次陆续公开“三公经费”并列出详细支出数额。6月2日,本报先期报道了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等七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情况。
6月3日,记者在各部门官方网站看到,截至当日下午6时,省政府25个组成部门中,已有19个部门陆续公布了“三公经费”,分别是: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委、民委、民政厅、财政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商务厅、卫生厅、人口委、省政府外事办、环保厅、建设厅、文化厅、人社厅、审计厅。
和此前公布格式一样,各部门所公布的内容也基本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单位构成、预算表和支出情况说明等。数据公布的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可登录各部门官方网站了解详细经费数据。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近几年,关于公款出国、公费接待和公车购置“三公经费”的公开,被看做是各级政府推进“阳光财政”最关键的一步。此次省政府各部门首次公布“三公经费”,可以说意义非凡。
6月3日记者了解到,这次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予以公布的。省上将此看作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介绍,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省政府信息就朝着向公众公开的方向改进。去年7月,国务院又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报送省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单位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省委省政府认为,这项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防治腐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省上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预算公布后,要做好面对社会公众质询并进行解释的准备;今后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方向进行开支,年底决算不能超出预算范围。
新公布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
部门及项目 因公出国费 公务接待费 公车运行购置费(购置) 合计
省审计厅 50 50 200(78) 300
省人社厅 75 160 700(340) 935
省环保厅 80 100 380(68) 560
省文化厅 115 90 300(90) 505
省建设厅 15 58.3 289.7(42.7) 363
省林业厅 30 130 660(30) 850
省水利厅 55 190 1363(490) 1608
省民委 58 109.5 200.7(115) 368.2
省人口委 20 84.67 109.28(18) 213.95
省农牧厅 77.18 120.85 796.13(295) 994.16
省政府外事办 109 155 76(18) 340
省科技厅 80 (103) 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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