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因妨害公务被判一年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去年8月18日,社区民警张萍为保护群众,徒手挡住吸毒人员蒋某疯狂砍下的利刃,被市民亲切地称为“长沙最美警花”。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妨害公务罪对蒋某进行一审宣判,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8月18日,蒋某在芙蓉区向韶社区一房间内因吸食毒品情绪失控,向窗外投掷木质凳子并手持菜刀坐在窗边。楼下群众发现后报警,朝阳街派出所民警张萍等与向韶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做劝解工作。
张萍和几名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劝导。经多次喊门之后,房门终于打开。但就在房门打开的一瞬间,蒋某突然挥起菜刀向正对面的社区工作人员迎头劈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张萍从后面冲了上去,一把拨开工作人员,硬生生地用自己的右手挡住了疯狂砍下的利刃!社区干部得救了,可张萍的右臂却鲜血直流。送到医院抢救的张萍右手前臂5根肌腱被砍断,缝合了整整91针。后经鉴定,张萍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伤残。
蒋某将张萍砍伤后,又将房门关上,继续躲在房内。最终民警通过蒋某丈夫与其通电话,蒋某才把房门打开,民警将其抓获。事后对蒋某的尿检证明,她的行为是因为吸毒产生幻觉所致。
在庭审中,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及罪名均没有异议,但辩解其在吸毒过量后无意识下持刀伤人,请求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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