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东莞讯 记者常思雯、通讯员廖蔚报道:90后男子李某常年与母亲不和,一次争吵中,李某用匕首捅伤母亲及其男友。经鉴定,案发时的李某正处在“恶劣心境”病的发病期。记者3日获悉,法院虽认定李某故意伤害罪成立,由于案发时患精神病,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如果童年应该有色彩,那在李某的印象里,童年便是灰色的。父亲常年酗酒,与母亲杨某的感情一直不和。从李某十多岁起,母亲便外出打工,一走便是七八年。李某从别人口中得知,母亲在外打工期间,又新交了男友。
随后,李某跟随母亲来到东莞寮步镇打工,也认识了母亲的男友吴某。母亲一直没能和父亲离婚,对于吴某的尴尬身份,李某常常表现得很愤怒,也多次和母亲吵架。
2012年12月17日中午,因为工作上的问题,李某和母亲再一次发生激烈的争吵。争吵中,李某表示母亲多年没管教过自己,自己也不需要她管教,随后双方对骂起来继而相互打斗。接着,母亲拿起一把铁床梯欲殴打李某,李某于是从裤袋里拿出一把尖刀朝母亲的腹部捅了一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所受损伤为轻伤)。杨某的男友吴某闻讯赶到,李某将吴某踢倒,接着用刀划了吴某一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后接到报案,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在审理中另查明,李某经鉴定患有“恶劣心境”病,在案发时正处于疾病发作期,对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
母亲杨某向法庭表示,自己很早出来打工,与儿子常年分离。由于缺乏亲情,李某对母亲杨某及其娘家人一直不满。李某由于长期欠缺家庭管教与关爱,日常生活在忧郁当中,性格悲观、忧郁、焦虑、多疑,久而久之就患上了“恶劣心境”病。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案发时患精神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等情况,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常思雯、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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