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4日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委宣传部了解到:日前被跨省倾倒至宿州市埇桥区的污染物已经基本清理结束。近百吨危险废料及数百吨被污染土壤被运至合肥的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埇桥区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调查确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任单位。6月4日下午,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相关部门人员也已经赶赴宿州市埇桥区,协同处理事件并具体商讨赔偿事宜。
危险废物污染土壤、石料
5月25日,埇桥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称,解集乡解集村有人将成车的“废油”倾倒在大坑里焚烧,气味难闻。该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许振全立即带领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并报警。
“到达现场后,初步判断是一起跨境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事件。随后向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埇桥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向解集乡人民政府通报了案情。”许振全说。
环保工作人员看到,废物被倾倒在解集村南约1公里处的小山坡上,周围无耕地。小山坡上有3个大坑,被当事人倾倒了“废油”,还能看到焚烧过的痕迹。
公安人员赶到后,立即要求当事人停止卸货,同时将相关人员和车辆控制。初步计算,污染物在百桶以上。
当地环保人员介绍,大坑位于小山坡上,为页岩石结构,不易渗透,初步估计污染物对地下水威胁不大。但污染物会对人体产生刺激性危害,有村民在废物燃烧时出现皮肤肿胀。
污染物采样送交安徽省环保厅分析化验后,初步确定为医药或农药等生产的残留物,为苯酚类物质,有臭味,有一定毒性,其中有机毒害品具有可燃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会燃烧爆炸,并会释放出有毒气体。
宿州公安刑事立案
经初步调查,这批污染物来自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一企业仓库,由埇桥区朱仙庄镇新河村村民李某运来倾倒。而松阳县与宿州市埇桥区相距900多公里。
据埇桥区委宣传部介绍,李某经介绍,从松阳县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仓库运输140桶、约37吨“废油”,按照宿州市灵璧县姬贺村村民张素林要求,于5月25日运到解集村,卸在山口南边小山坡的大坑内。后张素林和当地村干部孙某联系处理。
在这之前已经有约60余吨的250桶危险废物被倾倒并焚烧,被污染面积200多平方米,被污染的石料大约200余吨。
事件发生后,埇桥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按刑事案件办理。据张素林交代,让他处理这些污染物的是在浙江打工的灵璧县姬贺村人姬中华。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启动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追逃工作。松阳县也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并承诺对该起跨省倾倒事件进行赔偿。
记者了解到,类似的跨省倾倒事件,在安徽并非首次。在这些跨省倾倒事件的背后,是涉事企业不愿支付费用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向相关人员支付一定费用,将污染物跨省倾倒。据了解,这次涉及的污染物处理,花费将达百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单位及个人禁止无证收集、贮存、处置液态废物,更不允许擅自转移出省,而对于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埇桥区方面表示,对于该起事件将严查到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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