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5日电(记者 谭剑、谭畅) 近日,湖南常德市澧县森林公安局4名民警因接受当事人宴请,被常德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在此之前,就有网友公开发帖举报这起违纪行为,该局却在网上信誓旦旦地公开回复称,网友举报“不属实”。直到纪委公开曝光后,这桩扑朔迷离的网络“公案”才真相大白。
5月2日,有网友发帖,举报“澧县公安公车私用于鱼塘钓鱼休闲”。帖子详细描述了澧县森林公安局几个民警4月26日受某鱼塘老板之邀公车私用,在澧县官垸乡鸟儿洲村私人鱼塘钓鱼休闲,大吃大喝。发帖人还上传4张警车的现场图片。
面对网友的举报,5月3日,澧县森林公安局回复称:4月26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李长明、郑先智、于淼鑫、廖雄飞四人,驾驶警车湘J1369前往澧县官垸乡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办案过程中,因官垸乡鸟儿洲村原学堤渔场的一条简易土路被人挖断,警车湘J1369只好停靠在离鱼塘20米的路边,侦查人员在砍树人带领下,步行前往砍伐现场进行勘验。帖中反映我局工作人员钓鱼、大吃大喝情况不属实。该局还表示:“以上说明,我局有当天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以上所述挖断鱼塘土坝照片为证,可到我局现场查实。”
究竟是网友举报不实,还是澧县森林公安局在撒谎?5月31日常德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6起违规典型,其中排在首位的赫然就是澧县森林公安局的这起违纪事件。通报称:澧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长李长明及郑先智、于淼鑫、廖雄飞4人,4月26日在澧县官垸乡调查一案件时,接受当事人李某、周某的宴请,李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先智等3人被警示谈话。
真相大白之后,澧县森林公安局的“躲猫猫”行为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好在纪检部门明察秋毫,否则就算明知他们说谎,又能怎么样?”还有网友说:“政府部门不能公然撒谎,长此以往将丧失公信力,此风绝不可长。”
作者:谭剑 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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