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袁黎)昨日,看着房产证上自己的名字,王女士长叹一口气,再次选择原谅丈夫。
今年33岁的王女士与丈夫李先生于2003年结婚。2010年,王女士发现丈夫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遂提出离婚。李先生不愿离婚,并写下一份保证书,称若再与该女子联系,属于其婚前财产的一处房产将归王女士所有。看到丈夫如此表态,王女士选择原谅他。
但在今年4月,王女士发现丈夫一直与该女子保持情人关系,伤心不已的她拿着保证书决心起诉离婚。然而,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的张付坚律师告诉她,这份保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与其写一份保证书不如直接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一直在努力挽回妻子的李先生见状,赶紧表示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王女士见房产证上加了自己的名字,相信了丈夫悔改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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