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中,校长的私家车驶来,停在“专属”车位上。 |
淮南市田家庵区第二小学(以下简称田二小)大门西侧的马路边,有交警划出的公用停车位,但学校保安却在此处放置了禁停提示板,只让本校车辆停放。接到报料后,记者前往采访,保安称车位是校长买的,而该校校长随后又称保安“信口开河”。
市民:公共车位却被“禁停”
田二小位于淮南淮滨路,西侧是医院,东侧与北侧是商业区,每天来往车辆很多。当地交警部门专门在淮滨路划出许多停车位。
市民于女士说,这条路处在繁华的闹市区,停车位本来就很“稀缺”,可田二小大门西侧第一个停车位上经常放着“禁止泊车”的提示板。“这是公共资源,为什么不让停?”于女士感到很奇怪,后来一想,可能是学校为了让大门两侧更宽敞一些,好方便学生出入。
时间久了,细心的于女士终于明白,这“禁止泊车”的提示板其实是学校保安放置的,每当校内人员驾驶的一辆黑色轿车停过来,保安就会把提示板收回到保安室,“原来这个车位成了学校专用的了。”
保安:这车位是校长“买的”
记者接到于女士反映的情况后,记者驾车前往田二小门口探访,果然看到大门西侧第一个停车位上立了一块“禁止泊车”的提示板。记者将车慢慢停进车位时,学校保安立即过来阻止:“这儿不能停车,这个车位已经买下来了。”
“这个车位是谁买的?”记者问保安。
“车位是我们学校校长买的,你停这儿,他的车来了,就没有地方停了。”保安说。
“这个停车位是公共的,你们校长从哪个部门买的?”记者问。
“是校长自己谈的,和谁谈的我不清楚。”保安说。
一个多小时后,记者回到学校门口,看到停车位上停了一辆轿车。保安说这就是张校长的私家车,这一说法得到张校长本人的确认。
校长:“占位”是为方便老师
“交警在马路上划的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交易。”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黄善海科长介绍,田二小边上的停车位不可能卖给个人专用。
既然不能买卖,学校保安又为何要“强占”停车位呢?记者专门采访了田二小张姓校长。“公共资源的停车位,我个人怎么能买来呢?张校长告诉记者,保安已主动找他承认错误了,说自己说错话了,“车位是校长买的”这话是他信口开河说出来的。
张校长说,学校很多老师都开私家车上班,学校里面不能停车,就让他们自己在外面找地方停车。学校门口放禁止停车牌子,是为了方便学校老师停车,而他自己的车基本上都停在旁边医院的停车场。
本报记者 张安浩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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