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资料片) |
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记者证实此事,表示将为刘志军做罪轻辩护。4月10日上午,该案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
综合消息
案件进展
●2011年2月12日
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决定免去刘志军党组书记职务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3月
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
●2011年12月28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称刘志军、张曙光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2年5月28日
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2013年4月10日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链接
刘志军曾让律师保其不死
刘志军目前的辩护人是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他表示,自己此前会见过刘志军,刘对案件结果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钱列阳之前,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
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对记者说:“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 ”他随后又补充:“后来他说组织上给他推荐了一个不收费的律师,他就用那个律师了。 ”
戚晓红律师告诉记者,她在刘志军案还处侦查阶段时介入。刘志军羁押在秦城监狱,此前会见时,她感觉刘志军精神状态还不错,谈话的思路很清晰。对于以前通报的玩弄女性等问题,没有提及。而之前有媒体报道过刘志军是在南京一家宾馆被控制,戚晓红说,这与事实不符,刘志军是在家中被带走的。
据《京华时报》报道
答疑
刘志军案为何不异地审判?
有业内人士认为刘志军案在京审理似乎有违以往高官贪腐案件异地审判规律。对此,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主任熊烈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上并没有审判地点的明确规定,但如果实际操作的话,副省级以上干部一般都是异地审理,“刘志军不是北京市官员,因为他不属于北京市的管辖范围,所以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指控
刘志军涉嫌受贿6000余万元
“大约6000多万元! ”对于刘志军受贿数额,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说。记者了解到,刘志军案涉及的10余名行贿人中,首先是被称为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金额最高,4000多万元。其余行贿人多数是铁路系统人员。据悉,刘志军涉嫌收受的主要是5000余万元人民币,还有数十万美元、上百万港元以及欧元,所有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约6000万元。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检方指控称,刘志军涉嫌为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 《北京青年报》供稿
短评
真的是“越反越腐”吗?
数据更具有说服力。 1982年到1986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为65万多人,1992年至1997年为66万多人,2007年至2012年为66万多人。虽然从绝对数量来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但从相对数量来看,受处分的人数并没有增加,而30多年来党员数量可是增加不少啊!另外,违纪违法受处分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很小,并不是“越反越腐”啊!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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