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新闻网
贵阳新闻网消息 遵义市两名司机酒后驾车发生刮擦,两人在路中为谁该承担责任僵持不下,最后打电话叫交警来评理。昨天,两名司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去年12月25日,家住汇川区高桥镇的陈某,到董公寺镇一朋友家喝了白酒,晚上19时许,陈某不顾朋友劝阻,执意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回家。当晚,陈某在汇川大道汇川区检察院门口,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擦,致两车受损。
双方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时,均发觉对方喝了酒,都自认为抓住了对方的“把柄”。两人站在路中,为谁占线、该谁负责任而争执了起来,甚至借着酒劲越争越猛。见无法说服对方,两名司机拨打电话报警,打算让交警来“评评理”。
交警赶来后,经抽血进行检验,发现两人血样中乙醇含量均超标,涉嫌危险驾驶。
经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两人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张林 本报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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