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6月4日,22岁的永川青年刘小亮(化名)与同在荣昌打工的3个朋友前往荣昌一条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身亡。刘小亮的家人认为他的三个朋友对此应负责,坚持要每人赔偿2万元。最终,通过民警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据荣昌警方介绍,6月4日晚11时许,刘小亮与同在荣昌打工的三个朋友吃过晚饭后,来到昌元街道滨港小区背后濑溪河边的码头附近玩耍。四人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刘小亮觉得天气炎热,想到河边冲一下脚,不料,刘小亮在脱鞋时,不慎失足坠入河中。由于岸上三人都不会游泳,只好一边呼救一边报警。因事发点比较偏僻,周边行人稀少,他们呼救未果。当昌元派出所民警杜永真和袁松赶到时,已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22岁的刘小亮不幸遇难。
听到儿子溺水身亡的噩耗后,刘小亮的家人急忙从永川赶到荣昌县。刘小亮的父母坚持认为,儿子的死,与他同行的三个朋友负有责任,要求三人每人赔偿2万元。然而刘小亮的三位朋友家庭条件都很差,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僵持不下。
民警杜永真闻讯后,便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调解。在民警的努力下,双方经过重新协商,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刘小亮的3名朋友,每人赔偿刘的家人5000元。目前,3人的赔偿金已支付给刘小亮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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