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王敬博的家属指着铁路防护网说:“事发前,此处防护网和路基空隙较大,成人也可轻松进入,事发后铁路方已修补。” 李新锁 摄
王敬博被火车碰撞身亡后,母亲离婚出走,父亲郁郁寡欢。 李新锁 摄
在事发路段附近,仍有多处铁路防护网存在安全隐患。 李新锁 摄
中新网临汾6月14日电(李新锁)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侯马一5岁男童在侯月铁路侯马段翻入铁路玩耍,遭火车碰撞身亡。事发后,男童家长承认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但同时也认为事发路段铁路护网漏洞长期存在。铁路方表示,对此次事故铁路方毫无责任,出于人道考虑,给予男童家属2.8万余元救助款,但须扣除医院抢救、120急救、铁路派出所出警等费用1.1万余元。
6月14日,距事发时间已过去近3个月,记者在事发路段调查时发现,铁道桥一侧的铁路防护网缝隙已被防护网、铁丝填补,附近地段也有加固、翻修的痕迹,但距此数百米的一处防护网仍然洞开,行人可轻松进入铁路行走。
5岁男童翻入铁路被撞身亡
14日,在侯马市张村街道办太秦村被撞男童王敬博的家中,奶奶张心爱、爷爷王根祥仍然悲痛不已。张心爱说,事发后,孩子的母亲埋怨家人没有照看好孩子,已经离婚回到娘家,孩子的父亲至今仍没有走出阴影。
3月17日下午16时许,张心爱发现孙子王敬博失踪,找遍全村大小角落无果。期间,有村民声称看见王敬博和邻居家孩子一起出村玩耍。18时许,张心爱等人接到电话说:“距此不远的铁路发生一起事故,伤者有可能就是王敬博”。此后,张心爱和家人一起赶到侯马市人民医院,确认伤者就是王敬博。当晚21时许,医院宣布王敬博死亡。
王敬博的爷爷王根祥说,在铁道桥两侧,铁路防护网与路基的空隙有20余公分,成人也能经此钻进铁路。事发前,上述地段的防护网空隙只是用预制板加以阻隔,形同虚设。事发后,铁路方迅速用防护网、铁丝对上述空隙加以堵塞。这一说法得到事发地附近村民的证实。
铁路方称无责索要出警救护费
据了解,事发后不久,王敬博的家属曾和侯马北站、车站派出所等部门协商,因铁路部门坚持上述观点,双方不欢而散。
王敬博家属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双方第一次协商时,侯马北站站长赵金才表示,这次事故铁路方面一点责任也没有,由于王敬博的监护人没有做好监护,导致王敬博钻进铁路被撞身亡。铁路方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申请救助2.8万余元,但须扣除医院抢救、120救护、铁路派出所出警等费用1.1万余元。
期间,侯马北站铁路派出所所长高永强介绍,当天,王敬博和另外一个小孩一起翻入铁路玩耍。事发时,一列火车刚从弯道转向直道行驶,司机发现孩子后,鸣笛、刹车无效,王敬博被撞身亡。另外一个孩子因在铁轨一侧的小路上,幸免于难。高永强强调,“此事已调查完毕,没有事故认定书”。
5月中旬,张心爱瞒着儿子和铁路方协商。彼时,铁路方给出一份打印好的协议、感谢信,要求张心爱照此抄写一遍,申明“孩子死亡因监护人照看不周所致,和铁路方没有任何关系。家属感谢铁路方在抢救孩子的过程中垫付医药费,感谢铁路方对孩子家属予以救助。”
张心爱说,感谢信写好后都留在侯马北站。当时,侯马北站副站长安志军声称,只要写了感谢信,等上级部门批下钱,就把2万余元救助款转付家属。
事发3月事故认定书仍难产
据介绍,此次事故调查委员会由侯马北站牵头,车站派出所、机务段等部门配合共同组成。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相关部门时,多数涉事单位均避而不见,且相互之间说法矛盾。
侯马北站站长赵金才称,铁路方准备给家属的2万余元不是赔偿,而是一种救助。侯马北站不是事故调查主体,只是从中协调。而侯马北车站派出所一位畅姓警官却说,侯马北站是事故调查委员会主体,派出所只是成员单位。
按照原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相关之规定,针对上述事故,事故调查组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提交《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形成《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组织事故调查的机关同意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即告结束。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在事故调查组工作结束后15日之内,根据事故报告,制作《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后,送达相关单位。
据此,王敬博的家属认为,从事发到现在已近3个月,家属多次要求下发《事故认定书》,但铁路方态度强硬,而且声称“没有事故认定书”。
在侯马北站,记者看到一份由侯马北站填报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填报时间为空白。事故调查委员会处理决定,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死者王敬博负全部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无过错。鉴于死者家庭经济困难,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8000元整。
对此,王敬博的家属表示,《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因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如果事发前,铁路方能堵塞防护网漏洞、及时加固整修,王敬博就不会轻易进入铁路,“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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