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黄伟 广州市财政局近日公布的“2013年法制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显示,该局已将制定市本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提上议事日程,负责处室为预算编审处,这一新建制度预计本月底完成。
穷财政富“三公”现象屡有发生
多项法制工作计划涉及财政管理这一核心议题,其中拟制定的《广州市本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备受关注,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广州探索“阳光财政”早有行动。2009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向全社会公开全市114个职能部门“账本”。此后,广州还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公开“细节”,将“三公”经费(因公出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在预算公告中独立成表,以供公众查询监督。不过,由于并未制定详细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穷财政富“三公”的现象屡有发生。
“三公”统计口径不一管理不到位
去年11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曾界定“三公”经费的内涵。如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但由于统计口径不一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公开的“三公”经费多少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出国费用、公车开支及接待标准过高等情形,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有望破解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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