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商报
近日,省高院在自贡中院二审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田良在家中残忍杀害了亲生父亲及儿子,并声称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自己吸毒后产生幻觉,在一种“人体芯片”的操纵下,犯下罪行。
2011年10月21日,大家发现小军(田良之子,12岁)和爷爷(59岁)并排仰躺在床上,已经死亡。警方将已经失踪的田良列为重大嫌疑人。2011年10月30日,田良潜逃至成都市郫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田良供述,他之所以杀人,是因为他受到一种“人体芯片”的操纵。有一个“神秘组织”,在全国各地将这种芯片,偷偷装进老百姓体内,进行一项叫做“如何使用人体芯片控制和驱动他人”的秘密实验。
对于如此离奇的杀人辩解,办案民警认为,田良很可能存在精神问题。后经医学司法鉴定,发现田良存在由“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所谓“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摄入人体后影响其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比较常见的包括酒精、药物和毒品等。
原来,田良有长期吸毒史,案发前十几天也曾吸过。办案法官介绍,吸食毒品的,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一审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良死刑;二审中,田良反复提到其系吸毒后产生幻觉,导致杀害亲人,并非有心所为,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处。因案情重大,省高院宣布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
省高院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孙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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