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九江6月17日电(通讯员 陈雷 胡爱)为索要赎金30万元来吃喝玩乐,两男子竟绑架杀害12岁的小学生。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余某。
经查:余某、刘某均是1992年出生,余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刘某在共青城市某厂工作,因为是老乡,两人经常在一玩。2012年11月份,刘某、余某因缺钱用,便在一起商量如何“搞钱”,刘某提议绑架小孩比较容易,并和余某商量通过绑架小孩的方式来勒索钱财。两人为实施绑架,准备了手机、胶带、手机卡、布袋子、布条等作案工具。2012年11月18日,两人在某小学附近寻找目标,遇见放学回家的小亮(男,12岁,五年级学生),通过接触发现该男孩比较淘气且不认生,应该比较好骗,遂确定小亮为作案目标,先是由余某和小亮套近乎,给小亮5元钱取得其信任,并骗小亮帮忙办点事情。2012年11月26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刘某、余某在老地方等到小亮后,让其下午帮忙做事,并给小亮10元钱,约定事成后再给50元钱。当日下刘某、余某到共青城市九仙岭踩点,确定水塘边的小山为作案地点,刘某携事先准备号的作案工具在该处等候。余某于当日17时许骑车至学校接小亮。到达九仙岭后,余某谎称要做生存大冒险,需要将小亮绑住,小亮不同意,余某遂从后抱住小亮,刘某再用事先准备的胶带把受害人小亮捆绑,塞住其嘴巴。二人用威胁的方法问出小亮母亲的电话号码,刘某遂用事前准备好的手机打电话给小亮母亲,言其子在自己手中,索要30万赎金,并让小亮在电话中向其母亲喊救命。之后刘某将手机电池拆卸下来,并用布袋将小亮运到山下的水塘旁,将一石块塞到袋中,将小亮丢在水里准备杀人灭口。小亮在水中挣脱袋子冒出头来,刘某、余某见状就下水将小亮踩在水里,致使小亮断气,后又将小亮装入袋中,放入石头,沉入水塘。
2012年11月27日至30日期间,刘某、余某多次采用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要求小亮父母缴纳赎金30万,否则就撕票,为使小亮父母相信小亮在他们手中,刘某、余某将小亮的书包用竹竿从水塘捞出放至该市火车站广场水池里,并短信告知小亮父母取回书包。2012年11月30日22时许,公安机关通过排查定位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余某抓获归案。
并在其身上及家中搜得与小亮父母联系的手机、电话卡等相关物品,后通过嫌疑人刘某。余某指认地点找到受害人小亮的尸体。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