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昨天中午12时许,在泉州市区田安北路发生了残忍的一幕: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疾驰,车后拖着一条棕色的狗。微博网友@慢时光slow-time见状,驾车追上拖狗男子。车子停下后,棕色狗口吐白沫和鲜血,奄奄一息。在围观市民的谴责下,拖狗男子解开绳子,称因母狗咬人,他受老板嘱咐“处理”这条狗。@慢时光slow-time欲将受伤母狗送往宠物医院救治,可母狗已死。
他将此事发至微博,希望唤起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众网友齐声谴责拖狗人,截至到昨晚9时,该微博被转发4000多次,评论620条。
@慢时光slow-time姓吴,昨天中午12时许,他跟朋友在田安北路一公交车站看到,有人骑着电动车,后面拖着个东西。“一开始我以为是破布,仔细一看发现是条狗,就向他大喊,让他停车。”吴先生说,拖狗人听到喊声,远远回头看了一眼,继续往前骑。吴先生跟朋友立马骑车追上去。追了300米左右,遇上前面的汽车拐弯,拖狗人被迫停车。此时,被拖行的棕毛狗口吐白沫,在地上喘着粗气,四肢染着红色血渍。棕毛狗戴着一个项圈,被铁线连接在电动车后车架上。
“这狗是谁的?你为什么这么做?”拖狗男子本想继续开车,却被六七位市民围住。“他看到有人围观,就心虚了,说这狗咬人。我们问,这狗是你的吗?他迟疑了一下,说不是。”吴先生介绍,拖狗男子称狗是他老板的,老板叫他处理掉。围观市民让男子解下绑狗的绳子,男子照做后骑车离开。
随后,吴先生准备将狗送去宠物医院,却发现它已经断气了。“我本身有养狗,我懂,这是一条要么是怀孕,要么是还在哺乳期的母狗。”昨天下午2点35分,吴先生将中午所见的一幕,连图发到微博上,谴责这种虐杀动物的行为。“如果是狗有问题,必须要处死的话,可以选择宠物医院的安乐死,不必如此残忍、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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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尚无保护伴侣动物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介绍,目前除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我国尚无立法保护家养宠物等伴侣动物的权益。目前欧美地区在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无疑更为先进,普遍以动物福利为主,严禁对受保护动物的虐杀和大规模杀戮行为,不仅是对珍稀和野生动物,还包括猫、狗等家养宠物。并规定了可宰杀动物的基本权利(比如生理、环境和心理方面的要求)。此外,欧美的一些国家在动物园管理、动物保护组织方面,也都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这些都值得我国立法机构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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