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6月17日电(记者 冽玮)“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案件,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死缓等不等刑罚。
据西安中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今年1-6月,该庭受理毒品案件48件97人,与去年同期30案58人相比,受理案件数上升了60%,涉案被告人数上升了67%,受理案件数及涉案人员均大幅增长,受理的毒品案件类型几乎涵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转移毒品等所有罪名。
17日宣判的毒品案件中,共有10名被告人,其中秦俊丽、张桂香、王亚敏均系毒品犯罪再犯,曾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同一监区服刑。秦、张二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与保外就医的王亚敏又一起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2012年2月27日,秦俊丽携带海洛因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来到西安,将一包毒品交给王亚敏,一包毒品交给张桂香。张桂香接到毒品后,即联系韩新华、刘春玲来其家交易毒品。28日上午8时许,韩新华、刘春玲赶到张桂香家准备交易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张桂香家洗衣机内、橱柜抽屉及客厅沙发下查获海洛因187.51克,在王亚敏家查获海洛因30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秦俊丽死缓,张桂香无期徒刑,王亚敏因在保外就医期间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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