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回想过去一个月的经历,长春市民张女士怎么想都觉得憋屈。今年5月中旬,张女士在一家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办公文员一名,同时要求“有2年以上驾龄且有丰富路面经验”。然而,张女士在该公司工作了24天,却一直承担着司机的工作,与文员工作没有半点关系。日前,张女士提出离开公司,对方却以工作未满一个月为由,只承诺付给她350元的工资。
应聘文员却成司机
5月份以来,张女士开始在各大网站浏览招聘信息,希望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当看到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文员的信息时,张女士动心了。招聘信息的“职位描述”中这样写道:“30岁以下,初级以上职称,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或相关专业;有C1驾照,有2年以上驾龄且有丰富路面经验。”张女士说,应聘时,对方称因工作内容涉及到证照年检、合同续签等,有时需要她自己开车出去办理。张女士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约定实习期为3个月,其间每月工资为1500元。
然而,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张女士发现,公司并没有交付给她任何文员应当承担的工作,而是一直让她开车送人到市内各处办事。“我明明是来应聘文员的,却成司机了。”张女士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工作,在工作24天后,张女士提出离职。而令张女士意外的是,对方最终只同意付给张女士6月份7天的工资350元。
公司部分规定违法
张女士这才回想起来,早在应聘的时候,对方曾提到,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后,如果在工作半个月的时候提出辞职,公司会支付这半个月的工资。现在,公司便根据这条理由,认为张女士工作不满一年,所以5月份的半个月工资不予支付。“可是当时他们并没说不满一年就不给呀。”
昨日,记者先后两次拨通了该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的电话,第一次拨通后,男子称在开会,随即中断通话。昨日16时,记者再次拨通电话时,对方则称记者拨错电话,电话再次中断。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张严军律师称,该公司提到的工作满一年才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规定,是完全违法的。按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工作未满一个月,公司也要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张严军律师称,张女士可以就此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维权成本过高成阻碍
然而,张女士却摇摇头表示放弃追究对方的责任,原因竟是维权成本过高。“整个过程太过繁琐,为那1000多块钱犯不上。”张女士称,她考虑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是律师称要两个月左右才会出结果。而如果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太多,处理过程也会比较麻烦。
张女士说,身边的朋友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上了一个月的班,却分文未得,最终也选择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女士说,因为工作初期,实习工资普遍较低,像她这样因怀孕辞职然后过几年再次找工作的妈妈们,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因为这点工资去跟公司纠缠。“我觉得这样的公司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最后,张女士无奈地说,以后选择公司的时候,她会多留心,不再让自己白白为别人打工。(记者 卢玉鸽/报道)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